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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人,4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 与你我生活密切相关

  • 发布日期:2024-04-0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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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起,一批新规将落地实施!涉及乡村振兴、医疗服务、数字经济企业、闲置农房……一起看看哪些与你我生活密切相关。

  ★★★海南: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 4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指出,鼓励发展休闲垂钓、共享渔庄等多种类型的休闲渔业业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中小型项目,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海南将调整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4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中心。医院提供


  从今年4月1日起,海南将调整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其中,调低医疗服务价格123项,平均降幅15.47%;调高124项,平均增幅13.29%;修订的项目有16项,包括诊查费、便民门诊、手术治疗等。在医保支付政策方面,调整和修订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问题,按照现行医保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执行。

  ★★★海南出台促进航空货运发展奖励办法 4月14日起施行


资料图:海口美兰国际机场T2航拍图。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供图


  《海南省促进航空货运发展奖励办法》出台,将于2024年4月14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和企业,将根据航班量、货运量、载运率等指标给予相应奖励。每条境内全货机航线年度奖励上限为1200万元。每条境外全货机航线年度奖励上限为8000万元。

  ★★★三亚新落户数字经济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4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高楼林立的崖州湾科技城。记者 陈聪聪 摄


  《三亚市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该措施提出8项招商引资政策,从落户、房租、运营、用工、高管、人才、平台、用地等方面给予奖励,其中落户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新落户三亚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并开展实质运营的数字经济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以上(含)的,按实缴注册资本1%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对投资三亚数字经济产业重大项目,且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中非财政性资金部分超过2亿元的,给予非财政性资金部分1%额度奖励。

  ★★★三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4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黎陶传承人在制作黎陶。记者 利声富 摄


  《三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公布,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亚市闲置农房利用管理暂行办法》4月12日起实施


资料图:美丽的大茅远洋生态村。记者 刘琪成 摄


  《三亚市闲置农房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4月12日起实施,为期三年。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优先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闲置农房利用期间,闲置农房所有权被依法转让、赠与或者继承的,不影响闲置农房利用合同的效力。

  《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标准》明确,托育机构应取得提供托育服务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应明确注明“托育服务”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应设有满足婴幼儿生活游戏的生活用房及适当的辅助用房。婴幼儿生活用房应布置在3层及以下,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婴幼儿用房明亮,天然采光,生活用房窗洞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0%。生活用房不宜朝西,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遮阳措施。

  简化征信投诉办理,新规4月15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发布《征信投诉办理规程》,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规程》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简化投诉要求,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规范性。其中,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渠道,简化对投诉人的身份核验要求,新增材料审查、投诉中止、合并办理等流程,并规范了投诉申请、投诉答复、终止告知等相关文书格式。二是统一征信投诉受理权与管辖权。三是强化制度设计,引导投诉人正确维权。

  新版《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4月18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办法》共十章、79条,自2024年4月18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要提高准入标准。提高主要出资人的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强化主要出资人的股东责任;提高具有消费金融业务管理和风控经验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促进其更好发挥专业与风控作用;提高消费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与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有关,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4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明确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新修订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4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对用户下单和投递方式进行了细分,更好适应寄递用户个性化需求。增加智能化服务要求。包括智能安检系统和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快递无人车、无人机等智能收投服务终端相关要求,推动新技术在行业的应用。

  新修订的《导游服务规范》4月1日起实施



  新版国家标准《导游服务规范》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新版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相关表述、更新导游服务能力要求、优化导游服务内容要求、增加出境游领队服务要求、优化入境游导游服务要求、完善突发事件和常见问题的处理要求、增加导游服务质量评价内容。

  (新海南客户端 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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