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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00817444-3/2019-00007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海南省林业局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0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2日 时效性:

 

海南省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8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8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8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8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8

(十)资产负债公开简表........................... 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7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海南省林业局是主管全省林业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相关工作任务,负责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林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4)组织全省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全省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组织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专篇。指导本省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本省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全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林长制、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考核。

   (6)负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编制并发布本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本省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负责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有关工作,负责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意见建议;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本省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本省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8)负责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塘)还林还湿,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拟订全省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省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0)指导全省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选购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相关工作。

   (11)负责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中央划拨资金、省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国家划拨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申报、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本省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全省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履行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省林业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38个。

具体分别是:

(一)     海南省林业局(本级

(二)下属单位

1. 海南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2. 海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3. 海南省木材管理局

4. 海南省林木种子(苗)总站

5.海南省林业项目管理办公室

6. 海南省林业厅信息中心

7. 海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8.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9.海南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0.海南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1.海南鹦哥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12.海南会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13.海南番加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14.海南清澜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15.海南加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16.海南六连岭省级自然保护管理站;

17.海南尖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18.海南上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19.海南南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0.省甘什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1.海南邦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2.海南佳西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3.海南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

24.海南陵水南湾省级自然保护区;

25.海南省尖峰岭林业局(海南尖峰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6.海南省霸王岭林业局(海南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7.海南省吊罗山林业局(海南吊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8.海南省黎母山林场(海南黎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9.海南省猴猕岭林场(海南猴猕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30.海南省抱龙林场;

31.海南省通什林场;

32.海南省岛东林场;

33.海南省南高岭林场;

34.海南省保梅岭林场;

35.海南省卡法林场;

36.海南省省毛瑞林场;

37.海南省白马岭林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资产负债决算公开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44296.1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513.63万元,增加17.24%。主要原因:一是新增10个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87.98万元;二是其他收入增加723.58万元。

2018年度支出总计42855.1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4072.35万元,增加10.50%。主要原因:一是新增10个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增加2056.70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993.3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29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70.45万元,占95.88%;经营收入58.24万元,占0.13%;其他收入1767.45万元,占3.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85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3.05万元,占17.27%;项目支出35429.77万元,占82.67%;经营支出22.32万元,占0.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470.4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787.98万元,增加15.78%。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基本收入增加1778.46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项目收入增加4009.52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416.3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805.15万元,增加10.12%。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基本支出增加1858.46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项目支出增加2856.02万元;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补助项目支出减少909.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16.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4%。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14.48万元,增加12.85%,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10个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16.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7.00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4.96万元,占2.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53.49万元,占0.61%;节能环保(类)支出11698.74万元,占28.25%;农林水(类)支出28100.07万元,占67.849%;交通运输(类)支出27.79万元,占0.07%;住房保障(类)支出443.83万元,占1.07%;其他(类)支出0.45万元,占0.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214.11万元,支出决算为4141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3%。

其中:

1.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782.54万元,支出决算为8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工资,人员调入等因素影响。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9.57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预料到的人员的离世,抚恤费用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172.34万元,支出决算为25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工资,人员调入等因素影响。

5.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100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69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8年支出。

6.农林水(类)农业(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

7.农林水(类)林业(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77663.96万元,支出决算为2683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中安排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很大部分直接下达或转拨至18个市县及各市县国有林场等项目实施单位,这些实施单位不是我局部门决算单位,不纳入部门决算报表反映。

8.农林水(类)水利(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

9.农林水(类)扶贫(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及中央安排的国有林场扶贫资金。

1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交通运输厅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

年初预算为421.67万元,支出决算为44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工资,人员调入等因素影响,按实际支出。

12.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根据工作安排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8.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95.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763.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909.33万元,下降100%。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81万元,支出决算为46.41万元,完成预算的4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89万元,占14.8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18万元,占71.49%;公务接待费支出6.35万元,占13.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8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5.85万元,减少45.92%。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公室通知的出访任务确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公务车辆维修维护、公务车辆保险等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3.8万元,下降10.28%。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相关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1.25万元,增长24.51%。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新增加10个预算单位。二是上级及省(内)外相关单位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任务增加。

国内接待费支出6.3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接待445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及省(内)外相关单位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部门资产总计43,030.25万元,负债总计5,965.41万元,净资产总计37,064.84万元,国有资产总量37,064.84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海南省林业局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50个,共涉及资金82508.5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海南省林业局部门(单位)共组织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助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品牌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专资资金、财政林业补助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专项资金、国有林场改革成本”等7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2517.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都达到了预期目标。

海南省林业局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2508.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都能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自评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财政林业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生态定位监测和资源监控技术手段落后,除局部区域利用森林防火经费,安装了森林防火监控外,其他区域还没有专项资金投入来应用卫星监控和现代林业技术进行生态定位监测;二是提升生态功能的措施与投入力度不大,如公益林林地中的荒坡(山)造林问题,低效低质人工林的更新改造问题,退商品林还公益林的问题等,也没有专项资金安排,只有少数市县靠自身财力,开展了部分湿地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生态定位监测和资源监控设施;二是继续支持加大生态效益补偿的支持力度。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海南省林业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45.66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30.71万元,减少8.16%。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执行财政相关制度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海南省林业厅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5.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79.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0.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55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防火专用车、皮卡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84405.3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0786.22平方米,业务用房6848.82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36770.29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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