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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817444-3/2019-00016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海南省林业局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10日 文 号:琼林办〔2019〕111号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0日 时效性:

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文件

琼林办〔2019〕111号

 

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林区林场、保护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8月30日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海南省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和《海南省林业局野猪非洲猪瘟等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近期黎母山林场野外发现疑似杂交野猪感染非洲猪瘟死亡情况,现就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胡春华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和省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及省林业局部署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

     二、巡护排查

各单位要对林区及周边范围内野猪和家猪养殖情况进行排查,查清是否存在散养猪的情况,如有散养,要主动与相关乡镇政府协调,要求养殖户务必做到圈养,避免散养猪与野外发生疫情传染。

同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巡护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特别是疫点及周边至少要连续15天加大巡护排查,查看是否有新的疫情发生,及时启动防控预案,对疫情周围30公里范围内进行拉网式巡查,做到勤巡护早发现。

三、防控消毒

认真落实《海南省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防范人员流动造成疫病传播的通知》(琼非瘟防指办〔2019〕49号)的要求,严格控制人员和车辆在林区流动,及时配备相关消毒设备,认真做好进出路口的消毒工作,消除因人员流动造成疫病传播风险;对野外巡护人员及所携带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山巡护;对发现疫情周边的防控消毒等工作。

四、及时上报

在日常巡护过程中,如有发现林区内有野猪死亡情况,要立即上报所在市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和省林业局,并要求市县防控非洲猪瘟指挥部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采样送检,做好无害化处理和现场的防控消毒等工作。

 

 

                    

                    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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