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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林业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2012-02-1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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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林业局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一年来,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九次、十次全会、全国林业局长会议、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海南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生态立省和环境优先的原则,紧紧围绕林业重点工作,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林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十二五”建设的良好开局。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林业改革不断深入

一是继续抓好主体改革的巩固提高。全省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准确率达100%,林权纠纷调处率达95.1%,档案合格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全省集体林改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全力抓好配套改革的整体推进。今年举办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培训班,草拟了《中共海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八项政策性文件。三是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推进。制定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完成了26国有林场(包括四大林区)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林场摸底界定工作,召开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制定现场会,草拟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意见》的起草上报工作。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准备工作已就绪,待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海防林建设总结表彰暨林改配套改革、林场改革动员大会后,即可整体推进两项林业改革工作。

(二)造林绿化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今年省委、省政府加大了植树造林工作力度,提出了建设“绿色宝岛”生态工程重大战略部署。省林业局以全民义务植树30周年为契机,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编制了《海南省“绿色宝岛”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和《海南省“绿色宝岛”造林绿化工程规划》。二是开展了全省种苗执法和工程造林大检查三是积极引导各市县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全省橡胶、果树、南药、藤竹、珍贵乡土树种等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四是规划5年完成的全省海防林工程建设已全面圆满完成。全省共招聘专管员600名,投入资金3.65亿元,完成造林面积16.2万亩,为计划造林15.3万亩的105.9%;完成退塘还林面积1.9万亩,为计划任务1.8万亩的105.5%;2006年全省沿海防护林断带229公里,现已合拢210公里,实现了断带合拢、窄带加宽、残带增强的建设目标。五是开展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2007年度20万亩人工造林和2005年度的15万亩封山育林顺利通过省级复查,两项工程林木保存率均为100%;2003年44万亩的退耕还林林木保存率为99.2%。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造林25万亩,为全年造林任务20万亩的125%;完成义务植树1048万株,为全年任务1000万株的105%;完成中幼林抚育33万亩,为全年任务30万亩的110%;完成培育造林苗木5000万株,其中珍贵乡土树种苗350万株。

(三)积极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

一是生态公益林补偿力度继续加大。今年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17元/亩.年,补偿资金额度达到了147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538万元、省财政11207万元)。省财政对市县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给予的财力性补偿,已从2008年每年补偿200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每年6000万元,提前完成计划2012年完成的目标。二是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天保工程区的森林覆盖率从1997年的66.5%增加到2010年的84.1%,森林蓄积量从1997年的3724万立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6363万立方米林区基础设施大为改善,职工住房难、饮水难、出行难、用电难、通讯难等问题已基本解决,林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活力大为增强三是加大了对重点公益林的监督管理。完成了2010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自查,今年3月我局又组织13个检查组,对全省42个重点公益林实施单位的公益林管护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量化检查,我省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和管护状况普遍得到加强。国家林业局今年公布的全国2009年度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考核通报中,我省多项指标名列前茅,受到了省政府的通报表扬。四是召开了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安排了天保二期工程工作任务,落实了目标责任,编制了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其中省级、市县级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初审。

(四)森林资源管护大力加强

一是积极编制《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和全省18个市县的《县级别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已上报省政府。二是抓好林业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工作制度,强化限额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核林业行政事项14711件,已全部办结,依法收缴各种费用1356万元。三是林业立法步法加快。今年我局拟定了《森林生态旅游管理规定》、《珍稀树种与名木古树管理规定》、《红树林保护规定》、《森林公园条例》等四个立法项目,其中《红树林保护规定》已颁布实施,《森林生态旅游管理规定》、《珍稀树种与名木古树管理规定》已完成初稿。四是森林防火工作有了明显提高。召开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开展了全省森林防火演练和大检查。对以往火灾多发的西部7个市县进行了联控联防,发放扑火器材设备2398件。同时,积极争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海南省林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等一批建设项目已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的批准,全省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已达26支。截止今年10月底,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42次,受害森林面积118.2公顷,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面积同比减少65.3%和6.67%,连续21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针对今春我省雨水多,椰心叶甲等有害生物有所抬头的情况,我们加大了防治力度,今年全年生产和释放寄生蜂3.5亿头(其中姬小蜂2.95亿头,啮小蜂0.56亿头)椰心叶甲等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遏制六是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林地征占用情况和林木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运输林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破案大会战”专项活动,共查处18家无证经营苗圃和90起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取缔无证经营加工点20个;查处859起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收缴林木1762立方米,查获陆生野生动物6130只(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2.3万元七是召开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会议,对“十二五”自然保护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同时加强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创建森林城市,共营人鸟乐园”的海南“爱鸟周”活动。在呀诺达热带雨林文化旅游区开展人工繁育蟒蛇100条蟒蛇放归大自然活动。

(五)林业产业快速推进

1、森林旅游发展明显加快。加快森林旅游发展是今年我省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局成立了加快发展森林旅游建设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编制了工作方案,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高度重视下,如期签订了《国家林业局海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海南森林生态旅游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明确海南为全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二是《海南省热带森林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完成专家论证和修改,目前已上报省旅规委审核批准。三是省委、省政府于今年7月29日在省委五届十次全会上,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森林旅游发展的决定》,为我省森林旅游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四是《红树林保护规定》等一批林业法规陆续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森林旅游开发。五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抓好尖峰岭海南森林旅游试点示范区,积极推动霸王岭、五指山等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六是成功承办了在海南召开的全国森林旅游博览会和工作会,展区总面积达19771平方米,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四大森工集团及主要森林旅游企业共36家单位参加展览。会议代表800多人,有20多个省市组织观摩团共3000余人前来参观。全国36家新闻媒体现场进行了报道,前来观看博览会的人数达十二万人次。海南省等十家单位被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森林旅游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海南省有67个项目对外招商,共签约5个合作项目、11项协议,签订总金额127.0477亿元;签订意向书项目4个,投资额151.16亿元。

2、花卉产业快速推进。一是编制完成了《海南省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5)》。二是今年6月召开全省花卉产业工作会议,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热带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全省花卉种植总面积达9.1万亩,花卉企业达556家,从业人员2.9万人,花卉年销售额已达8.1亿元,形成了国有、民营、个人、外资多元化投资花卉生产经营的良好局面,成为全国热带花卉和反季节花卉的主要生产基地。

3、林木种苗业稳步发展。全省现有苗圃基地286家,经营面积约3.8万亩,年综合生产能力3.5亿株。其中,非公有苗圃246家,生产规模1.8万亩,年生产能力达2.5亿株,年产值超过25亿元。林业种苗业已成为林业产业的新兴朝阳产业和支柱产业。

4、野生动物驯养业呈现积极发展态势。我省是全国最大的龟鳖养殖基地和全国唯一的蟒蛇养殖基地,全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达74家。今年白沙县大力扶持农户开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全县有驯养户20户,养殖蛇、果子狸、龟17300条(只),预计到年底发展到35户,养殖量达24700条(只),产值732.5万元,平均每户产值可达20.9万元。野生动物驯养业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又一渠道。

5木材加工业得到加强。人工林木资源生产加工纸浆、人造板、胶合板、家具成品、木制品、板材的木材经营加工业快速发展。全省共有木材经营加工企业543家,基本形成了以大型企业为龙头,门类齐全的木材经营加工体系,年产值达85亿元,出口额3000万美元,从业人员3.8万人。

(六)林区民生工程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对危旧房改造工程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省林业局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和工程管理“五落实”。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除了争取上级配套资金外,积极采取单位补、个人筹等办法,广辟财源促棚改,有力地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三是做好监督管理。严格把好设计关、审查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同时,确定省局机关14个处室对口帮促有危旧房改造实施任务的17个实施单位进行督检,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实行问责。四是加强信息通报。规定每半月上报一次工程进度,每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国有林场2010危旧房改造开工建设4800户,占年度计划4514户的106.34%,其中竣工4337户,竣工率达90.4%。2011年改造任务为1882户,现已全部开工。今年2月全国林业系统棚户区改造会议在海南召开,我省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

(七)林业支撑体系得到加强

一是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良好。今年累计到位资金76370.31万元,其中中央38061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38309.31万元。中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资金、库区移民棚户区改造资金已全部到位。二是完成申报2011、2012年林业固定资产中央投资建议计划和2011年林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三是组织编写的《花梨木栽培技术规程》、《花梨木种子、种苗技术标准》、《沉香栽培技术规程》、《沉香种子、种苗技术标准》4个技术标准,已通过批准正式实施。四是我省2008-2010年实施的“海南省桉树优良品种选育与区域化试验”等3个国家林业局重点科技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验收。五是积极做好我省承担的5个国家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檀香引种栽培技术示范推广、海南野生兰花资源开发及高效利用、海南省低质低效次生林高效培育技术示范、海南药用灵芝生产技术推广、观赏竹苗培育与种植示范)绩效评价工作,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的检查验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省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海防林建设总结表彰暨林改配套改革、林场改革动员大会还未召开,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政策性措施尚未出台;二是林业产业发展仍显滞后,森林旅游发展规划还未获批,加快森林旅游发展的政策效应还未显现,落后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与高标准开发我省森林旅游资源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林区林场基础建设薄弱,经济发展仍较缓慢;四是少数地方不能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毁林案件时有发生,森林资源保护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五是林业干部队伍老化、专业人才缺乏,林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三、2012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视察海南指示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高质效、强化功能,坚持生态立林、改革强林、产业富林、实干兴林的战略,实现林业生态、林业经济和林业社会效益共增长,促进我省林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是抓好发展规划,提高林业科学发展能力。根据《海南省林业发展“十二五”及中长期规划(纲要)》、抓好对《海南省“绿色宝岛”工程建设规划》、《海南省五大河流域植被恢复与保护规划》、《海南省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的完善和提升,抓紧编制《海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海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规划》等一批中远期发展规划,注重林业各项规划与全省“十二五”规划和国际旅游岛建设规划的协调、衔接,维护规划的法定性,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提高林业规划的指导能力。

(二)抓重点改革,推进林业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抓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落实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推动“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

(三)抓“绿色宝岛”建设,继续打造国内一流生态环境。一要抓好《海南省“绿色宝岛”工程建设规划》的落实,积极指导各市县编制工程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二要加强苗木市场调查,大力培育珍贵乡土树种苗木,确保造林用苗。三要制定技术措施,落实责任要求,加强技术指导。四要加强部门协作,抓好监督管理。五要推进沿海防护林工程、“身边增绿”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绿色宝岛”建设工程取得良好开局。

(四)抓森林旅游发展,增强林业经济实力。一是抓好全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完成8 个国家森林公园的旅游精品片区规划。二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抓好与国家林业局关于海南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建设有关政策的对接和跟踪落实。三是加强与省人大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森林公园条例》、《森林生态旅游管理规定》等林业法规早日出台,依法保护和规范管理森林旅游开发。四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抓好尖峰岭海南森林旅游试点示范区,推动霸王岭、五指山等森林旅游资源开发。五是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南热带森林旅游的决定》,积极筹建森林旅游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积极引进国内外森林旅游的规划、管理、发展、营销等方面人才,加快森林旅游人才培养。

(五)抓民生工程,提高林区职工幸福指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做好国有林区林场危旧房改造的扫尾工作。同时完善危旧房改造配套的小区道路、绿化、给水、供电等设施建设,大力改善林区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六)抓监管责任,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一是继续完善森林管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护。二是完善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评价体系,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工作制度,强化限额管理。四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首长负责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遏制椰心叶甲等有害生物发生。六是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违法运输林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破案大会战”专项活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一年来,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九次、十次全会、全国林业局长会议、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海南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生态立省和环境优先的原则,紧紧围绕林业重点工作,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林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十二五”建设的良好开局。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林业改革不断深入

一是继续抓好主体改革的巩固提高。全省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准确率达100%,林权纠纷调处率达95.1%,档案合格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全省集体林改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全力抓好配套改革的整体推进。今年举办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培训班,草拟了《中共海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八项政策性文件。三是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推进。制定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完成了26国有林场(包括四大林区)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林场摸底界定工作,召开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制定现场会,草拟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意见》的起草上报工作。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准备工作已就绪,待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海防林建设总结表彰暨林改配套改革、林场改革动员大会后,即可整体推进两项林业改革工作。

(二)造林绿化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今年省委、省政府加大了植树造林工作力度,提出了建设“绿色宝岛”生态工程重大战略部署。省林业局以全民义务植树30周年为契机,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编制了《海南省“绿色宝岛”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和《海南省“绿色宝岛”造林绿化工程规划》。二是开展了全省种苗执法和工程造林大检查三是积极引导各市县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全省橡胶、果树、南药、藤竹、珍贵乡土树种等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四是规划5年完成的全省海防林工程建设已全面圆满完成。全省共招聘专管员600名,投入资金3.65亿元,完成造林面积16.2万亩,为计划造林15.3万亩的105.9%;完成退塘还林面积1.9万亩,为计划任务1.8万亩的105.5%;2006年全省沿海防护林断带229公里,现已合拢210公里,实现了断带合拢、窄带加宽、残带增强的建设目标。五是开展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2007年度20万亩人工造林和2005年度的15万亩封山育林顺利通过省级复查,两项工程林木保存率均为100%;2003年44万亩的退耕还林林木保存率为99.2%。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造林25万亩,为全年造林任务20万亩的125%;完成义务植树1048万株,为全年任务1000万株的105%;完成中幼林抚育33万亩,为全年任务30万亩的110%;完成培育造林苗木5000万株,其中珍贵乡土树种苗350万株。

(三)积极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

一是生态公益林补偿力度继续加大。今年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17元/亩.年,补偿资金额度达到了147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538万元、省财政11207万元)。省财政对市县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给予的财力性补偿,已从2008年每年补偿200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每年6000万元,提前完成计划2012年完成的目标。二是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天保工程区的森林覆盖率从1997年的66.5%增加到2010年的84.1%,森林蓄积量从1997年的3724万立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6363万立方米林区基础设施大为改善,职工住房难、饮水难、出行难、用电难、通讯难等问题已基本解决,林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活力大为增强三是加大了对重点公益林的监督管理。完成了2010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自查,今年3月我局又组织13个检查组,对全省42个重点公益林实施单位的公益林管护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量化检查,我省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和管护状况普遍得到加强。国家林业局今年公布的全国2009年度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考核通报中,我省多项指标名列前茅,受到了省政府的通报表扬。四是召开了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会议。安排了天保二期工程工作任务,落实了目标责任,编制了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其中省级、市县级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初审。

(四)森林资源管护大力加强

一是积极编制《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和全省18个市县的《县级别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已上报省政府。二是抓好林业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工作制度,强化限额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核林业行政事项14711件,已全部办结,依法收缴各种费用1356万元。三是林业立法步法加快。今年我局拟定了《森林生态旅游管理规定》、《珍稀树种与名木古树管理规定》、《红树林保护规定》、《森林公园条例》等四个立法项目,其中《红树林保护规定》已颁布实施,《森林生态旅游管理规定》、《珍稀树种与名木古树管理规定》已完成初稿。四是森林防火工作有了明显提高。召开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开展了全省森林防火演练和大检查。对以往火灾多发的西部7个市县进行了联控联防,发放扑火器材设备2398件。同时,积极争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海南省林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等一批建设项目已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的批准,全省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已达26支。截止今年10月底,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42次,受害森林面积118.2公顷,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面积同比减少65.3%和6.67%,连续21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针对今春我省雨水多,椰心叶甲等有害生物有所抬头的情况,我们加大了防治力度,今年全年生产和释放寄生蜂3.5亿头(其中姬小蜂2.95亿头,啮小蜂0.56亿头)椰心叶甲等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遏制六是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林地征占用情况和林木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运输林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破案大会战”专项活动,共查处18家无证经营苗圃和90起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取缔无证经营加工点20个;查处859起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收缴林木1762立方米,查获陆生野生动物6130只(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2.3万元七是召开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会议,对“十二五”自然保护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同时加强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创建森林城市,共营人鸟乐园”的海南“爱鸟周”活动。在呀诺达热带雨林文化旅游区开展人工繁育蟒蛇100条蟒蛇放归大自然活动。

(五)林业产业快速推进

1、森林旅游发展明显加快。加快森林旅游发展是今年我省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局成立了加快发展森林旅游建设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编制了工作方案,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高度重视下,如期签订了《国家林业局海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海南森林生态旅游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明确海南为全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二是《海南省热带森林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完成专家论证和修改,目前已上报省旅规委审核批准。三是省委、省政府于今年7月29日在省委五届十次全会上,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森林旅游发展的决定》,为我省森林旅游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四是《红树林保护规定》等一批林业法规陆续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森林旅游开发。五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抓好尖峰岭海南森林旅游试点示范区,积极推动霸王岭、五指山等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六是成功承办了在海南召开的全国森林旅游博览会和工作会,展区总面积达19771平方米,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四大森工集团及主要森林旅游企业共36家单位参加展览。会议代表800多人,有20多个省市组织观摩团共3000余人前来参观。全国36家新闻媒体现场进行了报道,前来观看博览会的人数达十二万人次。海南省等十家单位被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森林旅游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海南省有67个项目对外招商,共签约5个合作项目、11项协议,签订总金额127.0477亿元;签订意向书项目4个,投资额151.16亿元。

2、花卉产业快速推进。一是编制完成了《海南省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5)》。二是今年6月召开全省花卉产业工作会议,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热带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全省花卉种植总面积达9.1万亩,花卉企业达556家,从业人员2.9万人,花卉年销售额已达8.1亿元,形成了国有、民营、个人、外资多元化投资花卉生产经营的良好局面,成为全国热带花卉和反季节花卉的主要生产基地。

3、林木种苗业稳步发展。全省现有苗圃基地286家,经营面积约3.8万亩,年综合生产能力3.5亿株。其中,非公有苗圃246家,生产规模1.8万亩,年生产能力达2.5亿株,年产值超过25亿元。林业种苗业已成为林业产业的新兴朝阳产业和支柱产业。

4、野生动物驯养业呈现积极发展态势。我省是全国最大的龟鳖养殖基地和全国唯一的蟒蛇养殖基地,全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达74家。今年白沙县大力扶持农户开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全县有驯养户20户,养殖蛇、果子狸、龟17300条(只),预计到年底发展到35户,养殖量达24700条(只),产值732.5万元,平均每户产值可达20.9万元。野生动物驯养业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又一渠道。

5木材加工业得到加强。人工林木资源生产加工纸浆、人造板、胶合板、家具成品、木制品、板材的木材经营加工业快速发展。全省共有木材经营加工企业543家,基本形成了以大型企业为龙头,门类齐全的木材经营加工体系,年产值达85亿元,出口额3000万美元,从业人员3.8万人。

(六)林区民生工程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对危旧房改造工程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省林业局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和工程管理“五落实”。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除了争取上级配套资金外,积极采取单位补、个人筹等办法,广辟财源促棚改,有力地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三是做好监督管理。严格把好设计关、审查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同时,确定省局机关14个处室对口帮促有危旧房改造实施任务的17个实施单位进行督检,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实行问责。四是加强信息通报。规定每半月上报一次工程进度,每月通报一次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国有林场2010危旧房改造开工建设4800户,占年度计划4514户的106.34%,其中竣工4337户,竣工率达90.4%。2011年改造任务为1882户,现已全部开工。今年2月全国林业系统棚户区改造会议在海南召开,我省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

(七)林业支撑体系得到加强

一是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良好。今年累计到位资金76370.31万元,其中中央38061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38309.31万元。中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资金、库区移民棚户区改造资金已全部到位。二是完成申报2011、2012年林业固定资产中央投资建议计划和2011年林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三是组织编写的《花梨木栽培技术规程》、《花梨木种子、种苗技术标准》、《沉香栽培技术规程》、《沉香种子、种苗技术标准》4个技术标准,已通过批准正式实施。四是我省2008-2010年实施的“海南省桉树优良品种选育与区域化试验”等3个国家林业局重点科技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验收。五是积极做好我省承担的5个国家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檀香引种栽培技术示范推广、海南野生兰花资源开发及高效利用、海南省低质低效次生林高效培育技术示范、海南药用灵芝生产技术推广、观赏竹苗培育与种植示范)绩效评价工作,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的检查验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省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海防林建设总结表彰暨林改配套改革、林场改革动员大会还未召开,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政策性措施尚未出台;二是林业产业发展仍显滞后,森林旅游发展规划还未获批,加快森林旅游发展的政策效应还未显现,落后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与高标准开发我省森林旅游资源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林区林场基础建设薄弱,经济发展仍较缓慢;四是少数地方不能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毁林案件时有发生,森林资源保护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五是林业干部队伍老化、专业人才缺乏,林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三、2012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视察海南指示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高质效、强化功能,坚持生态立林、改革强林、产业富林、实干兴林的战略,实现林业生态、林业经济和林业社会效益共增长,促进我省林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是抓好发展规划,提高林业科学发展能力。根据《海南省林业发展“十二五”及中长期规划(纲要)》、抓好对《海南省“绿色宝岛”工程建设规划》、《海南省五大河流域植被恢复与保护规划》、《海南省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的完善和提升,抓紧编制《海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海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规划》等一批中远期发展规划,注重林业各项规划与全省“十二五”规划和国际旅游岛建设规划的协调、衔接,维护规划的法定性,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提高林业规划的指导能力。

(二)抓重点改革,推进林业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抓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落实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推动“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

(三)抓“绿色宝岛”建设,继续打造国内一流生态环境。一要抓好《海南省“绿色宝岛”工程建设规划》的落实,积极指导各市县编制工程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二要加强苗木市场调查,大力培育珍贵乡土树种苗木,确保造林用苗。三要制定技术措施,落实责任要求,加强技术指导。四要加强部门协作,抓好监督管理。五要推进沿海防护林工程、“身边增绿”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绿色宝岛”建设工程取得良好开局。

(四)抓森林旅游发展,增强林业经济实力。一是抓好全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完成8 个国家森林公园的旅游精品片区规划。二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抓好与国家林业局关于海南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建设有关政策的对接和跟踪落实。三是加强与省人大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森林公园条例》、《森林生态旅游管理规定》等林业法规早日出台,依法保护和规范管理森林旅游开发。四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抓好尖峰岭海南森林旅游试点示范区,推动霸王岭、五指山等森林旅游资源开发。五是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南热带森林旅游的决定》,积极筹建森林旅游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积极引进国内外森林旅游的规划、管理、发展、营销等方面人才,加快森林旅游人才培养。

(五)抓民生工程,提高林区职工幸福指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做好国有林区林场危旧房改造的扫尾工作。同时完善危旧房改造配套的小区道路、绿化、给水、供电等设施建设,大力改善林区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六)抓监管责任,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一是继续完善森林管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护。二是完善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评价体系,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工作制度,强化限额管理。四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首长负责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遏制椰心叶甲等有害生物发生。六是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违法运输林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破案大会战”专项活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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