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F-2018-520001
海南省林业局文件
琼林〔2018〕295号
海南省林业局
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海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的通知
各市县林业局(农委、农林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海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意见》(琼府办〔2017〕172号)要求,我局对2011年制定公布的《海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海南省林业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印发给你们,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2011年公布的《海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同时废止。
附件:《海南省林业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
海南省林业局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