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4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海南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批复保护区面积2500公顷,而实际保护面积仅为1310公顷。 |
责任单位 |
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委、市政府,其他相关市县党委、政府 |
责任人 |
夏斐、周绪梅 |
联系电话 |
65367363 |
整改目标 |
2018年底前,制定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异地补地方案。 |
整改措施 |
在尊重规律、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异地补地的可行性,在具备可行性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大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异地补地方案。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2018 年初,成立异地补地领导小组,并制定异地补地整改实施方案;2-10月份在详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异地补地方案;12月份异地补地方案通过了由省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