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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1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19-01-08 18:46
  • 来源:

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21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2018年底前,制定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自然保护区内浆纸林等人工林中非国有森林的处置试点方案。

责任单位

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相关市县党委、政府

责任人

夏斐、周绪梅

联系电话

65333158

整改目标

完成试点单位非国有人工林赎买方案的编制。

整改措施

1.订统一技术标准,并开展工作部署和技术培训。

2.组织各保护区开展非国有人工林专项调查工作。

3.编制五指山、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吊罗山五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国有人工林生态赎买试点方案。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主要工作:

1.在《海南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的基础上,编制《海南省国有林区林场保护区人工林资源调查补充细则》,启动保护区人工林专项调查。

2.召开环保督察整改人工林调查技术校核会,再次对调查做了统一的技术要求,并对已提交数据的保护区进行技术问题反馈。

3.对五指山、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吊罗山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编制赎买试点方案。

成效:已编制《五指山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国有人工商品林(浆纸林)赎买试点方案》和《五指山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国有人工商品林(经济林)赎买试点方案》。

公示时间:201918日至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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