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21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2018年底前,制定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自然保护区内浆纸林等人工林中非国有森林的处置试点方案。 |
责任单位 |
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相关市县党委、政府 |
责任人 |
夏斐、周绪梅 |
联系电话 |
65333158 |
整改目标 |
完成试点单位非国有人工林赎买方案的编制。 |
整改措施 |
1.订统一技术标准,并开展工作部署和技术培训。 2.组织各保护区开展非国有人工林专项调查工作。 3.编制五指山、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吊罗山五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国有人工林生态赎买试点方案。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主要工作: 1.在《海南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的基础上,编制《海南省国有林区林场保护区人工林资源调查补充细则》,启动保护区人工林专项调查。 2.召开环保督察整改人工林调查技术校核会,再次对调查做了统一的技术要求,并对已提交数据的保护区进行技术问题反馈。 3.对五指山、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吊罗山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编制赎买试点方案。 成效:已编制《五指山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国有人工商品林(浆纸林)赎买试点方案》和《五指山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国有人工商品林(经济林)赎买试点方案》。 |
公示时间: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