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04)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四十一、白蝶贝省级自然保护区自成立以来,未纳入有效管理,白蝶贝濒临灭绝。目前,保护区内仍存在167家海水养殖单位,侵占保护区1778.1公顷。2013年以来,临高县政府在保护区内违规审批用海项目54个、办理海水养殖证77个。 |
责任单位 | 省林业局,临高县委、县政府 |
责任人 | 夏斐、周绪梅 |
联系电话 | 65367581 |
整改目标 | 全面清退保护区内违法养殖项目,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推动保护区生态环境持续恢复和改善。 |
整改措施 | 2018年底前,完成保护区白蝶贝资源调查,根据资源调查结论,制定白蝶贝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2018年6月,原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委托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开展白蝶贝保护区综合调查项目。省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后,我局继续督促编制单位完成后续调查并形成报告,于2019年3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在此基础上我局委托华南师范大学编制白蝶贝保护区生态保护方案,并于2020年1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