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中共海南省林业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0-07-03 18:49
  • 来源:

中共海南省林业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6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1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省林业局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1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斐同志当晚主持局党组会议,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党组班子一致认为,省委巡视就是政治“体检”,是对林业工作的一次深刻检查和有力促进。林业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全力以赴、不折不扣从严从实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斐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巡视整改办公室主任,并设立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联络组,形成局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处室(单位)具体落实、整改办协调督办四级工作体系,为巡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细化任务分工,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68个问题和8条意见建议(分解为23项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围绕总体要求、整改目标、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要求五个方面,研究制定《中共海南省林业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了整改任务台账和巡视意见建议责任清单,形成194条整改任务措施,62条意见建议落实措施,明确目标、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四)突出重点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党组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先后15次召开党组会议、12次碰头会,9次听取整改办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印发《关于规范报送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整改工作“周报告、周汇总”工作机制,局党组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研判,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廉政风险点排查、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相关制度建设四项专项清理整治。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指导,推进整改落实。

 (五)主动请示汇报,强化沟通协调。巡视整改期间,局党组主动与省委巡视办、巡视组、省纪委监委驻省资规厅纪检监察组沟通汇报,及时汇报整改情况。3月20日和2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斐先后到省委巡视办和巡视组,汇报巡视整改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局党组每次召开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都邀请省纪委监委驻省资规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六)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局党组在抓好巡视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或修订了一批规章制度,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巡视整改以来,局本级及直属单位已制定或修订制度33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聚焦问题,立行立改,集中发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自觉性的问题。印发《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设置9个学习专题,明确了学习时间、形式和学习要求,创新学习模式,提升学习效果。局党组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已开展理论学习15次。4月13日,局党组重温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提出五项工作要求,印发各处室、直属单位。6月2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韩正副总理在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重要会议精神。6月12日,省林业局召开传达学习省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视频会议,要求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全会精神上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力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等重点工作。

 2.针对带学促学压力传导递减的问题。一是邀请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春良在省委“深入学习中央12号文件配套方案政策”专题周末学习讲座上进行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专场辅导授课,省领导、省管干部、相关厅局处级干部共1470人参加。二是组织林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共200人,举办为期三天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家林草局和省委政研室专家现场辅导授课,全面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三是今年将79名林区林场森林发展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纳入海南省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做到在线学习教育全覆盖。四是印发《海南省林业局2020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对各处室、直属单位提出具体学习目标和要求,年度拟举办30期培训班。

 3.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一是细化实化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涉林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将具体任务明确到责任领导、处室单位、责任人,并明确完成时限。二是印发《海南省林业局2020年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方案》,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和整改任务,选定课题开展专项调研,明确调研任务、调研时限、调研方式和有关要求,提升调研的针对性和学用结合能力。巡视反馈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涉林重点任务,深入林区林场保护区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林区疫情防控、森林防火、野生动物养殖、林业产业发展等调研37次。三是向省委深改办报送4项制度创新案例。2020年6月15日,印发《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在林业系统大力开展制度集成创新工作的通知》,争取再搜集筛选出一批制度创新建议,为林业系统出台改革举措、形成制度创新案例提供基础素材。

 4.针对工作缺乏统筹谋划的问题。一是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等重要文件涉林牵头任务,制定《海南省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二是“全面实施林长制”“实施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乡土珍稀树种木材储备基地”等涉林牵头任务均已取得实质性进展。起草《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0年4月2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将在全省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多级林长制体系。2020年1月9日,省林业局印发《海南省国家储备林精准提升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并在农垦控股海胶集团、东方市、澄迈县、白沙县等市县和单位实施。编制完成《海南省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2019年度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43.24万亩。

 5.针对沟通协调不够的问题。一是细化分工,制定台账。印发《〈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形成任务分工细化措施台账。二是加强沟通,强化协作。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作用,主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市县政府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评估意见整改方案》《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置白沙分公司生态移民腾地内职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4月17日,省委副书记李军召开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评估意见整改方案》和《设立中国(海南)长臂猿保护研究中心方案》。三是积极协助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向省资规厅提供了相关资料和数据。先后4次向省政府、省资规厅反馈《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意见。多次与省资规厅及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对接。截至目前,确权登记涉及的9个市县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库工作均已完成,成果已完成初核。

 6.针对落实责任分工开拓不够的问题。一是已与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学院专家签订编制《海南省重要湿地监测评价预警方案》合同,已启动《预警方案》编制工作。二是加强海南红树林保护和红树林湿地监测,将红树林面积、湿地水质、沉积物、动物、植物纳入红树林湿地监测对象并设置具体指标。4月28日至29日,我局和华南师范大学专家选取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定安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海口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四个具有代表性的湿地保护地开展重要湿地监测预警专项调研。三是配合省资规厅编制《海南省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已通过专家评审。

 7.针对探索创新不够的问题。一是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国家公园内设机构设置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和机构设置建议报省委编办。二是已完成国家公园内各单位现有开发项目排查,聘请第三方开展现有开发项目对生态影响的评估,已编制完成《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现有开发项目对生态影响的复核评估报告》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已设矿业权退出机制构建方案》。编制《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方案(2019-2025年)》,对国家公园范围内尖峰岭、霸王岭、鹦哥岭、黎母山、吊罗山、五指山、毛瑞七大片区闲置土地、废旧场部等资源进行统计、分析和合理规划。三是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督导白沙县高峰村生态搬迁工作,每周定期报送进展情况。截至6月初,白沙县高峰村生态搬迁安置点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44%,生态搬迁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从1.68%提高到50.55%。四是启动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工作,4月13日至21日,我局派出3个调研组分别到29个直属单位开展干部队伍建设专项调研。结合我省“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组织省林科院等单位提供12个高薪岗位,争取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林业人才。五是综合科考项目(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植物部分)已形成初步成果,正作外业补充调查。

 8.针对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不协调的问题。一是向省委编办请示,建议参照国家林草局做法,在我局增设森林防火处。二是向省公安厅去函,提出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建议。经积极沟通,2020年4月21日,省公安厅来我局开展协商座谈,就森林公安在森林防火方面承担工作已达成一致意见。三是2020年3月16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执法工作明确执法事项的暂行通知》,明确了森林防灭火执法事项,加强了依法治火力度,并对林业部门、森林公安等相关部门执法权限进行了明确。四是2018年机构改革后,我省森林公安机关划转省公安厅管理,不再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盲区”问题,我局商省委编办赴省内有关林区林场保护区和省外国家公园管理局就管理机构和体制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交省委编办供决策参考。我局已向省公安厅去函,建议由森林公安机关继续承担林区重要行政执法工作,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已与我局协商座谈,就森林公安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五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海南海警局联合印发《海洋自然保护地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制定了16条加强协作配合执法的具体措施。加强合作沟通。我局已与海南海警局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执法协作联席会,落实工作会商制度,通报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情况。六是开展以市县为基本单元的调查摸底,组织工作组到各市县指导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和整合优化,积极沟通汇报,省政府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我局先后与海口、三亚等市县就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进行座谈商洽,目前已基本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评估论证并初步提出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待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保护地监管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后,将进一步理顺各类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问题。七是向省委编办报送《关于理顺保梅岭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的请示》,提出在保梅岭林场加挂保护区管理站牌子,理顺工作关系。八是启动直属林区林场在编人员在企业兼职情况摸底调查。4月13日至21日,我局派出3个调研组分别到29家直属单位开展干部队伍建设专项调研,为下一步局党组决策提供依据。

 9.针对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未破题的问题。根据省领导有关指示批示,我局积极配合昌江县开展海南长臂猿世界遗产地申报,并计划分4步配合昌江县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召开省内专家咨询会,邀请省内相关领域专家,针对海南长臂猿栖息地、黎族文化等独特稀有的自然与文化资源,讨论是否符合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的标准,是否具备国际竞争力。二是组织编制申遗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成立课题组到贵州梵净山等地实地考察,调研自然遗产申报、审核等工作,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对世界遗产标准进行针对性的研究。三是筹备高规格国际申遗研讨论证会,邀请国内外专家针对世界遗产申报文本进行评估论证,对照世界遗产十条标准进行科学、全面的论证,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组织申报。专家论证通过后,按程序报送国家林草局。如通过审核评估,按程序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审核。

 10.针对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足的问题。一是2019年12月11日至12日,我局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和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在海口联合举办2019年海南椰子产业发展论坛暨椰子产业创新联盟年会。邀请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汤加、瓦努阿图、印尼等国家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从事椰子科研、生产、加工、市场调研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代表约200人参加。会上,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海南瑞橡热带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承德华净活性炭有限公司签署共建生物质多联产工程技术研究院和生产基地的战略合作协议;南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海南鑫筑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成龙影视星工厂签署联合创作、拍摄、制作以椰子为题材的影视剧合作协议,填补海南椰子文化、环保产业的空白。二是2020年1月5日至6日在海口召开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第一届理事会暨专家研讨会。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春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总裁兼理事会主席章新胜,原哈佛大学设计学研究生院前院长、哈佛大学杰出服务教授彼得罗,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全球保护地委员会副主席(科学)、昆士兰大学地球与环境科学学院荣誉教授霍金斯等中外知名专家参加了专家研讨会。会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海南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五家单位签署了《共建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合作协议书》。会后,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将专家建议整理形成《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专报》上报省委省政府,得到多位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11.针对存在经常性债务的问题。一是我局2月28日印发《关于落实中共海南省林业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有关资金项目的督办通知》,对巡视整改工作涉及的相关直属单位提出督办要求,对直属单位债务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二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和省财政国库支付局农业站逐条梳理往来账明细,正在出具往来账清理意见建议。三是4月13日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关于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单位清产核资和资金合规性检查的签报》,已与第三方单位签订合同并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单位清产核资和资金合规性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对所有直属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和资金合规性检查。

 12.针对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省编委批复同意将省林业局信息中心机构更名为海南智慧雨林中心,负责推动智慧雨林大数据研究、热带雨林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和维护、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网络运维、安全监管和信息安全应急等工作。二是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夏斐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负责林业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三是大力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智慧雨林项目已获批复,下达中央投资5000万。省林业局积极探索构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尖峰岭、吊罗山、霸王岭、黎母山等电子围栏试点和长臂猿监测项目、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廊道激光和影像获取及人工林信息提取项目、无人机监测平台试点建设项目正在实施。

 13.针对林业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的问题。一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发展。已组织编制《海南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年)》《海南椰子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年)》等规划及政策性文件,目前正在编制《海南黄花梨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新认定4家企业为第三批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使全省林业龙头企业从原来的20家增长到24家,增长率20%。二是已提出《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在推进出台。积极向国家林草局等部门申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2020年6月2日,我省4家单位获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三是强力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已将“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集体林地流转审批”等3个事项移交省资规厅。已向省政务中心报送《关于报送拟下放或委托政务服务事项的函》,拟将“在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集体林木流转审批”等9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实施。正在研究推进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是积极配合省资规厅编制《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旅游专项规划(2020-2025年)》并通过专家评审。为推进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已经研究提出《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对“种易卖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研究林木采伐审批难点堵点,提出解决建议。起草《海南省林业局进一步简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手续的通知》,拟从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和申请材料三个方面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对市县林木采伐审批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市县审批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提高审批效能。是加强检查和督促东方市、乐东县尽快拿出方案,目前乐东县林业局已完成花卉企业实施项目的验收,2020年3月17日对600万元花卉产业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向社会公示,目前已按方案完成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发放工作。东方市资规局向10个乡镇及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单位征求资金分配方案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待花卉大棚项目验收通过后,即可进行资金分配。

 14.针对有的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省林科所(2019年9月更名为省林科院,下文同)已立行立改。2019年7月18日省林科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新的调查队伍,对五指山市2018年森林督查图斑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交报告。2019年7月19日,省林科所党委启动问责程序,对2名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科室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从2019年7月24日开始,省林科所在全所开展为期三个月“不作为、不担当”纪律作风大整顿。针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省林科院党委于2020年2月10日向局党组就干部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进行深刻书面检讨。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及问责。省林业局结合省林科所图斑造假及五指山市黄花梨被盗砍滥伐问题报道,及时召开全省林业系统“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大会,在省林业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作风大整顿,对7名处级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给予一名处长免职处分,对其他六名同志进行集体谈话,并责令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2020年4月30日局机关党委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对局机关各处室党组织书记(负责人)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61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以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为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15.针对会议过多过频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整改。2019年年初,省林业局党组通过自查,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整改。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前充分准备,讲求会议实效。经过整改,2019年召开会议数量比2018年下降42.37%。2020年1月至4月,局党组会、专题会次数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40%。二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加强重点问题整改。通过建立会议台账,对年度会议数量实行指标管理,严控会议数量,确保2020年会议比2019年只减不增。三是为进一步优化决策环节、提高决策执行效率,局党组正在研究制定《中共海南省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

 16.针对“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已对2011年、2013年、2014年开工建设的三个项目进行筛查,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正在与有关部门协调,对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监测预报体系建设项目中央投资部分竣工验收。同时,拟以省林业局名义向国家林草局申请调整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待批复后,申请项目竣工验收。正在推进椰心叶甲等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除害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尖峰岭林业局已组织乐东县发改委、水务局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对2009年1月开工建设的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地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已完成结算审核初审报告编制工作,6月25日完成项目结算审核。

 17.针对有的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鹦哥岭动植物博物馆项目加快推进。3月3日,省林业局召开视频电视专题会议,研究动植物博物馆推进缓慢整改有关事宜。经局党组同意,鹦哥岭博物馆200万元电子设备由省林业局通过政府采购后以划拨方式给鹦哥岭保护区管理站使用。鹦哥岭正在与省财政厅协调沟通重启使用被收回的项目建设资金。截至目前,鹦哥岭动植物博物馆内部装修及安装工程完成90%以上,布展工程完成90%,装修布展工程款支付进度已完成80%。二是岛东林场成立项目推进小组,主动与农民、村委会、文昌市文城镇政府、文昌市资规局以及文昌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接。经济适用房前期工程回填土项目已动工,目前回填土工程完成工程量45%。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8.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印发《中共海南省林业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每季度对局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省林业局5名党组成员均已参加支部组织生活2次以上。

 19.针对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一是根据巡视反馈问题,制定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对照检查材料直奔主题、聚焦问题。二是4月9日召开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斐代表党组班子进行对照检查,查找四个方面问题根源,提出五条整改措施。局党组成员紧扣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对分管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廉政风险进行深入查摆,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班子成员相互提意见建议共36条,制定19条整改措施。三是印发《海南省林业局关于报送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的通知》,编制《海南省林业局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材料汇编》,修订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10项,同时紧扣廉政风险点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20.针对党建考核不规范问题。印发《推进海南省林业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出台《海南省林业局党支部工作标准》,制定《支部工作模版》。计划每半年对局机关各处室、大院内直属单位党支部开展考核检查。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党支部工作考核的通知》,6月19日对局机关各处室、大院内直属单位党支部开展考核检查。

 21.针对下属单位管理薄弱的问题。一是2018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斐与省林科所党委班子进了集体提醒谈话,责令省林科所党委就此问题进行整改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5月3日省林科所党委分别向局党组、局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呈报了关于对违法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有关情况的报告和检讨书。省林科所及时修改和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召开党委会议及时形成决议,并印发会议纪要。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出省林科所“‘好人思想严重’,缺乏战斗力”问题,省林科院党委于2020年2月10日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为2020年省林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加强党委管党治党和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履职能力。2020年4月30日局机关党委对林业系统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并对省林科院在内的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约谈,要求院党委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基层党委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制定印发《中共海南省林业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海南省林业局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建立《海南省林业局各级党组织建设工作台账》,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和班子是否健全情况进行梳理。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监督。目前,万宁大洲岛保护区、五指山保护区等11个直属党(总)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基层单位内设31个党支部已完成换届或增补工作,健全支部班子。对还未提交换届选举申请的资源处及猴猕岭林场等2个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6月底前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三亚珊瑚礁保护区待领导班子配齐后,开展换届工作。三是黎母山林场开展调查摸底,建立39名退休(流动)党员台账。将黎母山林场社区管理支部更名为林场离退休党支部,任命原社区管理支部书记任离退休党支部书记,任命林场一名党委委员兼任离退休党支部副书记,加强离退休党支部管理教育工作。2020年2月19日至3月27日,林场领导班子走访和电话联系林场39名老党员。按照党员属地管理原则,经征求老党员本人意见和其本人常住地村(社区)党组织同意,2020年4月1日起,林场党委转出4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到常住地。

 22.针对违规用人进人的问题。一是近年来我局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倒查,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倒查情况已按规定报送省委组织部。二是认真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把好“入口关”,杜绝违规进人情况的发生。省纪委已对违规提拔个别直属单位副职领导给予相应党政务处分,我局于2019年5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岗位调整。举一反三,正在制定《海南省林业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杜绝出现“带病提拔”的情况。三是开展“裙带关系”摸底调查,摸清省局班子成员、直属单位(含森林公司)班子成员、非班子成员的厅处级干部、非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等四类干部亲(家)属在我省林业部门任职情况,并对具有高级职称资格情况和十八大前后进入林业系统任职情况进行梳理。指导省林科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有关领导干部的亲属已按规定调整工作岗位。正在修订《海南省林业局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已在直属单位开展借用抽调人员排查,将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分期分批处置。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排查,针对个别直属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我局将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中统筹予以解决。四是省林业局党组对相关直属单位中层干部拟提拔人选认真审核把关,正在研究制定《海南省林业系统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4月中旬,我局结合年度考核工作,赴尖峰岭林业局、霸王岭林业局、吊罗山林业局、省林科院等4个有选人用人权的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强化对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指导。目前正在制定《海南省林业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3月12日以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对省林业局及直属单位填报对象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发放报告表填报手册、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观看填报培训视频、领学“两项法规”等形式,积极引导填报对象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新精神新要求,做到对组织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监督,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填报工作,做好政策解答、填报完整性审核等工作,并要求每位填报对象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目前已经完成组织填报工作,因今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系统更新版本,目前正在采购新版软件系统,待安装新系统后将开展核查。

 23.针对后备干部不足的问题。一是我局2019年6月至7月组织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同时开展优秀中青年干部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优秀年轻干部相关情况,已形成比较完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信息库,储备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打下基础。2020年4月对直属单位开展年度考核过程中,再次结合开展优秀年轻干部推荐,进一步更新完善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二是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训力度,今年计划举办省林业系统首期年轻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三是对各级领导配备情况进行梳理,摸清领导岗位空缺情况。2020年3月,我局启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研究制定了配备局机关个别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及直属参公单位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2020年4月,完成对长时间在同一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情况梳理,初步研究提出轮岗人员建议名单。四是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3月5日,我局印发《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在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开展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努力营造创先争优氛围的通知》,号召全省林业系统向2019年度获得厅局级及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今年以来,共推荐8个集体和6名个人申报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海南青年五四奖章、海南五一劳动奖,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鹦哥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被评为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我局被评为第九期海南省中西部市县挂职科技副乡镇长工作先进单位,3名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4月13日至21日,我局派出3个调研组分别到29家直属单位开展干部队伍建设专项调研,通过调查统计、个别谈话等形式,进一步摸清直属单位人才需求,为下一步招才引智打好基础。结合我省“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组织省林科院等单位提供12个高薪岗位招才引智,争取为我省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林业人才。启动编制林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工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24.针对落实工作要求机械应付的问题。一是2020年4月30日省林业局机关党委召开“韩理案”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局机关各处室党组织书记(负责人)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共61人参加。根据省纪委“一书、两会、三报告”要求,已向省纪委监委报送“韩理案”警示教育相关材料。二是2020年3月1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印发《海南省林业局关于报送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的通知》,编制《海南省林业局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材料汇编》,出台和修订有关反腐倡廉相关制度10项。4月30日局机关党委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针对巡视反馈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相关制度建设专项清理整治。出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3项。三是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召开局党总支会议,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向省林业局党组上报《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的检查》,制定整改方案。根据五指山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关于申请对木式家具进行价格认定的复函》,五指山保护区管理局公开出售该套木式家具,并将钱款转入海南省财政厅财政性资金账户。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机关各部门配置办公家具和办公用房情况,摸清资产底数,规范管理,确保全局上下不违反规定、不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和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2020年5月25日省林业局党组对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在林业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四是猴猕岭林场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制定《挤占“天保”专项资金,变相扩大“三公”经费开支整改方案》。2月28日我局印发《关于落实中共海南省林业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有关资金项目的督办通知》,对猴猕岭林场提出督办要求,指导督促猴猕岭林场开展整改。2020年4月14日,猴猕岭林场已将违规列支的15.52万元,从猴猕岭森林发展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返还到猴猕岭森林发展有限公司天保专户。猴猕岭林场重新修订和完善林场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差旅费管理办法。巡视反馈以来,林场共召开11次职工大会和支委(扩大)会议,进行警示教育。2020年4月8日和24日,林场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党支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进行整改。为加强天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我局制定《天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直属单位开展天保专项资金使用清理整治。

 25.针对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发现问题能力偏弱的问题。一是建立直属各单位信访举报机制,在单位办公楼或明显处设立信访举报箱,健全和畅通信访举报机制和渠道。二是制定《海南省林业局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材料汇编》,修订有关反腐倡廉相关制度10项。三是4月14日至16日,局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了省直机关纪工委主办的省直机关纪委书记工作会议暨纪检业务培训班。自5月起,局机关纪委建立省林业系统纪检干部微信群,开展“每日一学”活动。局机关党委计划于2020年7月组织省林业局所属单位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26.针对项目违规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落实中共海南省林业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有关资金项目的督办通知》,对巡视整改工作涉及的相关直属单位提出督办要求。收集整理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法律法规材料进行汇编,计划9月份举办专题培训班,提高队伍业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加强局本级及直属单位招投标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定《海南省林业局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材料汇编》,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局机关党委就此类问题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二是猴猕岭林场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筛查2013年至2018年实施的工程项目。2019年林场班子调整后,加强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相继修订《海南省猴猕岭林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海南省猴猕岭林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海南省猴猕岭林场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猴猕岭林场已向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缴纳罚款,2020年3月18日东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农贸市场主体工程进行了验收。为规范林场工程项目管理,2020年2月28日林场制定了《海南省猴猕岭林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2020年4月24日林场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个人检视剖析。同时省林业局机关党委对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局机关党委就此问题,对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吊罗山林业局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监督约束机制,3月10日制定印发《海南省吊罗山林业局(海南吊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工程建设监管,提高决策和执行透明度。严把设计审查关,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开始,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吊罗山林业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操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管理运行的监督,从根本上控制项目超概算,杜绝超概算问题再次发生。提高项目基建部门自身专业人员素质。对中介机构提供的设计、预算、决算等咨询成果加强监管和约束,及时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实施过程中建设规模变更、建设标准变更等情况,确保工程拨付资金合理使用。省林业局机关党委就此问题,对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27.针对吊罗山林业局违规使用天保资金问题。吊罗山林业局一是2017年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工作调整,调离财务岗位;二是组织财务人员针对该事项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三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杜绝做账错误;四是为了规范资金管理,2018年4月制定了《海南省吊罗山林业局(海南吊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对天保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预决算制度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2018年林场改革后,天保项目资金的预算已经编入事业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执行管理,专款专用,在项目资金的账目处理上,做到了天保账目与公司账目的账务分离。省林业局组织开展直属单位天然林保护专项资金使用专项清理整治,并对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2016年对全省森林资源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巡视回访督查整改不到位问题

 28.针对浆纸林遗留问题。为推进浆纸林问题整改和商品林赎买工作,2020年3月20日,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斐带队到省委巡视办汇报,形成整改共识。已按照国家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规范,研究制定重点区位商品林调查标准,在海口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和技术培训班,全省共有53家单位106人参加。18个市县和省属林区林场保护区均已完成外业调查。

 29.针对受处分人员使用管理的问题。2020年2月,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及人事处负责人已经分别同该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听取其本人意见。将在后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统筹考虑解决。

 三、继续精准发力,抓紧抓实重点难点问题整改

 经过一段时间集中整改,我局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契机和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真正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执政基础。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配齐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好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完善干部“奖惩”机制,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标海南自贸港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要求,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三)聚焦整改任务,加快推进整改。建立健全持续整改工作机制,继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四)注重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工作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进一步拧紧自上而下的责任链条,加强整改工作的督查问责,把后续整改工作作为机关党委(纪委)、人事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5333158;邮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0号海南省林业局,邮政编码:570203;电子邮箱:hnslyj@aliyun.com。

 

 

中共海南省林业局党组

                             2020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