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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 专项整改任务(序号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 发布日期:2021-02-08 18:24
  • 来源:

落实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

专项整改任务(序号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省林业局作为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在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上决心不大、办法不多,一味强调市县主体责任,甚至以缺少资金、整改难度大等理由拖延搪塞,不担当、不作为,不在推动整改任务上下功夫、抓落实,而在调整督察整改方案上花心思、推责任。2018年12月,省林业局向省政府报告,建议对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的督察整改方案进行调整,对其中涉及自身的9项任务实施简化;在有关部门反对、省政府不予支持的情况下,依然不管不顾、消极应对,导致相关整改任务推进滞后。截至此次督察时,应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的15项整改措施仅完成5项。

责任单位

省林业局

责任人

夏斐、李新民

联系电话

65226270

整改目标

省林业局切实扛起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积极推动问题整改,2020年底前完成15项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认真查摆问题。省林业局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深入剖析、分析根源、找出症结、汲取教训。从严从实制定方案,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全力解决好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通过编印学习资料、召开党组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办班培训、干部调训等多种形式,以及在全省林业开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涉林问题整改”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要求全省林业各部门各单位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林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深入剖析、分析根源,找出结症,汲取教训。

(2)2020年12月1日印发《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在中央环保督察涉林问题整改中进一步加强林业干部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全省林业各单位各部门,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全省林业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化能力,推动我省中央环保督察涉林问题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3)2020年11月27日印发《海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部署全省林业系统学习国家林草局研究确定的12个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进事迹,旨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领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中央环保督察涉林问题整改质量,推动我省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4)省林业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民主生活会,把高质量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省委要求,精心制定会议方案,会前组织专题学习,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开诚布公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1月29日,召开省林业局党组班子2020年民主生活会,聚焦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查摆,进一步解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三个自觉”不到位、“两山”理念树立不牢、对“高标准、严要求”缺乏充分认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等问题,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涉林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讲政治的重要体现,切实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5)2020年8月25日省林业局印发《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林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组建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机制,紧锣密鼓推进整改工作。同时,方案明确要求抓住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机遇,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区专项问题整改。

(6)按照我省最新的环保督察方案要求,2020年11月16日省林业局及时调整整改方案,印发《关于重新印发中央环保督察涉林整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涉林问题整改时限、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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