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专项序号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3-20 09:05
  • 来源:

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专项序号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整改措施

专项措施序号(7):开展生态修复。2021年底前出台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方案。2022年组织指导相关市县和各自然保护区,按照方案开展修复工作,确保按照年度安排完成修复任务。2022年底前,麒麟菜、白蝶贝、三亚珊瑚礁等三个海洋型自然保护区按照方案,分阶段完成修复物种的调查研究、实验、投放、增殖等工作。2023年底前,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成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编制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中长期规划,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长效机制。

整改时限

2023年底前

整改措施类型

改善生态环境类

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海南省林业局

联系电话:

0898-65239342,0898-65363730

整改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指出问题和整改措施的要求,我局一是编制印发了《海南省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方案》;二是组织指导相关市县和自然保护区,按照方案开展修复工作,按时完成修复任务(含麒麟菜、白蝶贝、三亚珊瑚礁等三个海洋型自然保护区);三是针对方案完成情况,组织开展了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成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四是编制印发了《海南省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建立起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长效机制。

验收意见

同意验收。

公示时间:20233月2020233月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