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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我自豪我是林草人”林草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5-1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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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二届“我自豪我是林草人”林草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宣文发〔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林草行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着力讲好中国林草故事,广泛传播中国林草声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决定举办第二届“我自豪,我是中国林草人”全国林草故事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局宣传中心主办,局属各司局单位、各地林草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征文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在所属网站、官微等平台转发征文通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三、征文范围

围绕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林草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依托林草基层一线和社会各界在国土绿化、国家公园建设、湿地保护、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以鲜活故事诠释林草榜样精神。

四、奖项设置

征文共设五类奖项:

特等奖2个,奖金各10000元;

一等奖4个,奖金各8000元;

二等奖6个,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8个,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10个,奖金各1000元。

(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五、评选方式

局宣传中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重作品不重名家的评选原则,负责组织初评工作,初评出50篇候选作品,邀请著名作家、评论家和资深编辑组成专家评审组并进行专业评审,获奖作品名单将在局官网和中国绿色时报公示。

六、具体要求

1、全国各地中文作者,均可通过讲述“我自豪,我是中国林草人”的亲身经历,记录在林草领域的所见所闻所感,体裁为散文或报告文学,一位作者限定一篇,字数控制在5000以内。要求主题突出,内容真实,具有一定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2、报送作品须为原创首发,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利,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纠纷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主办单位对报送的优秀作品有刊发、出版及宣传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4、凡报送作品的参赛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文通知规定要求。

5、征文作者在文末附通讯地址、真实姓名、手机号码。

七、报送方式

作品以Word或PDF电子稿格式发送至征文活动办公室指定邮箱,注明“第二届‘我自豪,我是中国林草人’全国林草故事征文”。

联系人:杨希

电话:010-84238925,84239725(传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编:100714

邮箱:wenhuachu84238929@163.com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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