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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7-09 16:45
  • 来源:

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琼林办〔2021〕104号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升海南林业宣传社会影响力,着力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实现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稿件事项

(一)局领导参加和组织的重要会议、活动、座谈会、调研等,由业务处室(单位)提供新闻初稿,经处室(单位)负责人审签同意后,提交局办公室审核,呈报领导审批同意后转智慧雨林中心发布。

(二)具体流程:处室(单位)人员撰写稿件→处室(单位)信息员编辑、校对→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批→局办公室核稿→分管局领导审批→局主要领导审批(非重要稿件可省略此步)→智慧雨林中心转发各平台。

(三)按照“谁采写、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提供新闻稿处室(单位)和局办公室要对稿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负责。

(四)智慧雨林中心将对发布终审稿件进行排版,规范字体格式和图片格式大小等并进行发布。

二、媒体采访事项

(一)全局新闻采访事项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协调安排,各事项对口处室(单位)具体实施。

(二)除工作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以公职人员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言论或接受采访。

(三)被采访人员在回答媒体采访前,应该由局办公室统一了解清楚媒体采访全过程、采访意图、是否涉及与其他领域内容等信息,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交对口处室(单位)具体实施。被采访人只能按照局领导审核同意的清单接受采访,不得超范围接受采访,避免负面舆论风险。

三、新闻发布会事项

(一)以我局名义对外发布重大信息,原则上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对外发布。

(二)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稿件,由各对口业务处室(单位)起草,局办公室核稿后报局领导审批,经新闻发言人发布。

(三)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了解发布会过程、记者可能提问的内容,按照预先准备的口径回答媒体提问。

四、新闻宣传工作要求

(一)重要会议、活动和局主要领导活动的信息宣传,由对口业务处室(单位)提供新闻通稿,提前1天与局办公室对接,局办公室根据情况协调安排媒体记者参与,同时及时跟踪和督促落实。

(二)各处室(单位)应及时通过媒体平台宣传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新闻通稿,局办公室将按照年度通报各处室(单位)发稿数量。

(三)各处室(单位)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切实提升稿件质量,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林业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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