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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0-01-2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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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市监明电2020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治重大疾病防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省林业系统要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周密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推动。成立海南省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  斐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新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述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绪梅   党组成员

周亚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蔡俊波   办公室调研员

蔡兴旺   生态保护修复处处长

刘  坚   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处副处长

方  洪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处长

李儒法   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

于百川   规划财务处处长

张  斌   政策法规处(审批办)处长

王琰春   人事处(审计处)处长

蔡爱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

朱振宽   林业工会主席

郭智珂   老干部工作处处长

洪小江   公园办负责人

卢家川   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主任

陈健雄   省木材管理局副局长

莫燕妮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局长

钟仕进   省林木种子(苗)总站站长

黄国昌   省林业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大江   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主任

杨众养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于伟慧   省委宣传部派驻国家公园新闻联络官

 各林区林场保护区主要负责人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防控日常工作,莫燕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郑全军,电话13807575215。

(二)全面排查摸底,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各单位要安排专人,立即对辖区内的蛇、竹鼠、獾、果子狸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进行排查,摸清人工繁育的养殖地点、物种、数量、规模、销售渠道和负责人等情况。特别是对以“合作社+农户”和“公司+农户”模式运行的,要搜集掌握所有农户的信息,如有跨市县的农户,要及时告知相关市县林业部门。二是各单位要加强对蛇、竹鼠、獾、果子狸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进行检查,对其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对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

(三)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各市县林业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森林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运输、贩卖、销售的专项整治,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全面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四)暂停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相关审批。从方案下发之日起,全面暂停蛇、竹鼠、獾、果子狸的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出省运输的审批。

(五)加强指导检查,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辖区内的蛇、竹鼠、獾、果子狸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农贸市场的检查、时刻关注、了解其区域及周边人员的健康情况。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日报告制度,妥善处置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和疫病发生情况,每日17:00前上报人工繁育场野生动物死亡和周边人员健康等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二是各市县要将对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所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及其员工,做到人人皆知。

(六)开展宣传,倡导健康饮食。各单位要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公众法律意识,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多个地区连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此项任务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亲自部署、逐级督导、压实责任,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做好蛇、竹鼠、獾、果子狸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人工繁育场的管理及情况报送等工作

    (二)严肃追查问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指导检查,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任务抓好抓实。省林业局有必要时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瞒报、迟报、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且防控被动,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报送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各单位于2020年1月23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分管领导及联系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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