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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森林“粮库”质量安全防线——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发展综述

  • 发布日期:2024-10-0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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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和谐社会稳定发展,已成为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一环。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更是大食物观理念下森林“粮库”绿色、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我国幅员辽阔,34.64亿亩森林蕴藏着丰富的食物资源,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两山”转化创造了广阔的空间。林草部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释放森林“四库”功能,发展林下经济,丰富森林食品。

  目前,全国林下经济经营利用林地面积6亿多亩,年产值达1万亿元。林下经济提供了林菌、林药、林茶、林果、林菜、林蜂等丰富多样的森林食品和中药材,年产林禽49亿只、林畜5000多万头。森林食品已成为我国继粮食、蔬菜之后的第三大重要农产品,食用林产品为保障粮食安全、丰富食物结构、促进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产品类型愈加丰富,产业地位日渐提升。与此相适应,我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也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加强顶层设计 科学构建食用林产品监测体系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向森林要食物正逐渐成为老百姓的“餐桌共识”。国家林草局立足森林资源优势,科学构建食用林产品监测体系,推进森林“粮库”建设,全力保障百姓餐桌种类多、质量高。

  明确安全监测职责。2017年,国家林业局明确提出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着力推动林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管范围。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国家林草局“三定”规定中明确林产品质量监督职责,同年成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国家林草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2023年,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发布实施,明确提出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林产品质量安全从此有法可依。湖南、江西等省专门出台《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北京、浙江、湖北、新疆等省(区、市)相继出台食用林产品监管相关规章,各地逐步建立问责机制。

  部署监测工作任务。2020年,国家林草局召开全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印发《2020—2022年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任务表》,全面部署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印发《2023—2025年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计划》,进一步推动地方加大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提高监测品种、监测区域和监测安全指标覆盖率,加快实现“一个统筹三个全覆盖”,全面构建覆盖全国食用林产品主产区的监测网。

  守牢安全底线 全面提升林产品质量监测能力

  食用林产品走向餐桌,质量安全是头等大事。守牢食用林产品安全底线,需要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均严格把好质量关。10余年间,食用林产品监测批次数、监测品种、监测范围均实现了质的飞跃,森林“粮库”的质量安全系数越来越高。我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全方位保障。

  积极服务国家食品安全大局。根据国务院食安委重点工作任务,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配合国务院食安委办公室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省级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积极争取食用林产品考核分值从1分提高至2分。2022年,国家林草局参与北京冬(残)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从供奥水果干果基地遴选、质量监管、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协调供给保障等方面做好食用林产品供应安全工作,受到北京(残)奥组委、国务院食安办表扬。2023年,国家林草局参与杭州亚(残)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超常规、多维度推进赛会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严控输入、三级检测、入仓封存,全力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国家林草局科技司标准质量处获评杭州亚(残)运会先进集体。

  逐步提升保障能力。各地逐步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大食用林产品监测经费投入。每年组织质检机构开展能力验证活动,举办检验检测技术培训班、技能比武大赛,培养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从经费、机构、设备、人员等方面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开展。制定2023—2025年林草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比对、技能比武、培训和扩项计划。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牢牢守住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10年间,监测对象从核桃、竹笋等寥寥几种食用林产品,扩大到干坚果、木本油料、木本香调料、食用菌、林源药用植物等六大类30余项产品;监测指标从12项农药残留指标,提升到近40项农药残留指标和5项重金属指标;监测频率从每年监测千余批次,提升到局级监测2200余批次、省级监测约7.6万批次,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注重品牌建设 推动森林“粮库”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主题为“美丽新疆、林果飘香”的第三届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为期3天的博览会签约仪式现场签约额共计9.47亿元,主要展出新疆各类林果精深加工产品、名优特新鲜食果品以及全国木本油料生产省市的优质特色产品,近500家企业及采购商来自广东、浙江、福建等18个省(区、市),大兴安岭、伊春、龙江3个森工(林业)集团,新疆喀什、阿克苏、巴音郭楞等13个地(州、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览会自2009年起连续9年举办,2018年升格为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是国家林业重点展会之一。

  以博览会为载体,全国各地优质食用林产品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为打造中国独有食用林产品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各方采取喜闻乐见方式,让公众了解林产品、用好林产品。

  食用林产品不仅要保安全、保质量,更要保美味、保营养。标准化生产,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按照“产管并举”要求,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国家林草局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林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的通知》,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森林食品基地建设、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林下经济认证试点等,不断提升食用林产品质量,增加绿色、生态、安全林产品有效供给。

  2020年,国家林草局联合科技部印发《关于加强林业和草原科普工作的意见》,其中包括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工作。

  国家林草局以食品安全周活动为抓手,每年举办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等重要食品安全标准中涉及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内容进行解读,推动社会广泛了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邀请市场监管总局、林草质检机构相关专家解读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分析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培训食用林产品监测技术。指导北京、内蒙古、辽宁、广东、浙江、江苏、四川等省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政策宣传、科普讲座、标准解读等多种形式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中国绿色时报》、林草标准质量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成效,提升林草质检品牌形象。(中国绿色时报 记者 果叮咚  莫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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