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将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直达资金)编入省林业局部门预算的通知
琼财农〔2023〕1353号
省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2号)和《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农规〔2021〕10号)等有关要求,请将中央提前下达的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259万元(金额详见附件)编入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其中,岛东林场油茶优良品种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白马岭林场橡胶林下种植益智项目(二期)列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保梅岭林场场部至九公里护林防火通道挡土墙项目列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使用资金。
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琼财农规〔2021〕10号及补充通知(琼财农规〔2023〕6号)和《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表
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