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海南省国有林场管护站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4-28 16:15
  • 来源:

海南省国有林场管护站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业务需求,特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国有林场管护站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项目”项目咨询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遴选1家项目咨询单位。

  二、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海南省国有林场管护站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项目。

  采购方式:遴选

  项目预算:¥12.00万元(人民币拾贰万元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按照《国有林场(林区)管护用房建设方案(2023—2025年)》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项目建设地点共涉及11个林场。包括岛东林场、临高林场、海口新民林场、定安金鸡岭林场、琼中百花岭林场、保梅岭林场、东方岛西林场、琼中松涛林场、儋州林场、三亚林场、儋州鹿母湾林场。

  通过综合论证分析项目区立地条件、土地资源和外部基础设施条件等情况,结合相关规范规程选择项目布设地块,按时间节点提交海南省国有林场管护站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资质(资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备完成项目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并提供近2年以来的主要业绩;

  4.具备丰富的相关业务经验,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的及时响应,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允许入选单位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分包。

  四、报名事项

  (一)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最少3份并分别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有效的“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由代理人参加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应拥有相关专业人员(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清单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供近2年以来的主要业绩佐证材料)。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供应商需提供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承诺书(格式、内容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6.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时间、保障措施、项目估算等内容。

  7.报价函。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封皮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二)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参选单位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7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报价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密封)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0号省林业局机关办公楼310办公室(需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接收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0号海南省林业局机关办公楼310室,材料里面请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五、遴选原则

  综合考虑企业诚信、服务优质、价格优惠、主要业绩等因素,择优选取1家单位为“海南省国有林场管护站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项目”的咨询单位,遴选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2305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