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局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意见的公告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安排,拟废止《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1993年7月30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6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6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六件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9月 日前将意见反馈海南省林业局。
联系电话:0898-65231163;
电子邮箱:hnlyzyc@163.com;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80号海南省林业局(信封上请注明《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废止征集意见);
邮编:570203。
附件:
1.关于废止《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情况说明
2.《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
3.《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废止征求意见表
海南省林业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