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举行“加快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专场.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3年12月底,海南全省林下经济面积65万亩、产值48亿元、从业人员约21万。日前,《海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出台,提出到2030年综合产值达280亿元。
《规划》还根据海南岛的气候条件和资源特色,按东部林禽、林特发展区,南部景观利用发展区,西部林菌、林草发展区,北部林花、林禽发展区,中部森林康养发展区五个林下经济发展区进行布局。
海南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钊军表示,下一步,海南将从政策支持、基础设施、示范基地等多个方面推动林下经济工作,通过开展2024年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积极开展林下经济植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与筛选、种苗繁育与良种基地建设工作,加强林下经济新模式、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鼓励市县、海垦集团、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
海南奖补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企业为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海南每年拿出1500万元用于
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进行奖补,企业最高可拿到500万元的奖补资金。
为加大对林下经济市场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促进海南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南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结合海南实际,出台了《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奖补对象
经过《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省级示范基地。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奖补?
申请奖补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无破坏林地、无损害成员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无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并达到一定生产规模。
奖补标准
标准主要按照管理办法认定的省级示范基地生产经营单位,按认定上年度实际投入资金额(剔除财政性资金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
如带有加工产业的省级示范基地生产经营单位,年产值达300万元以上,项目用工不低于15人,稳定用工不低于3个月,上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的,按认定上年度实际投入资金额(同样剔除财政性资金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基地建设、增量扩产、技术培训、品牌创建、产品研发、产品营销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经营主体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奖补。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2024.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