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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林草年鉴

  • 发布日期:2024-05-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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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海南林草年鉴

(2023年7月21日)


  【林业概况】  2022年,海南省持续加强林业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持续造林绿化,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继续深化林业改革,2022年全省完成造林绿化10930.5公顷;全年林业总产值535.8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335.55亿元,第二产业162.85亿元,第三产业37.44亿元。至2022年底,全省森林面积213.6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保持62.1%;国有林场23个(其中省林业局直属4个、市县管理19个),管理面积41.63万公顷;海南省湿地总面积41万公顷,红树林面积6980公顷;国家公园1个,面积42.69万公顷;自然保护区39处(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19,市县级15个),总面积646.99万公顷;森林公园20处(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12,市县级3个),总面积2.66万公顷;湿地公园12处(国家级7个,省级5个),面积1.11万公顷。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是我国首批正式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之一。在首批10个试点的国家公园之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启动试点最晚,能够实现后发先至,成绩来之不易。

  一、主要作法及成效

  (一)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国家公园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省政府与国家林草局建立了国家公园“局省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常态化沟通解决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成立海南国家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市县政府为成员单位,为强力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省林业局与国家林草局广州专员办建立了国家公园沟通协作工作机制,与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建立“局院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创新建立扁平化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在省林业局加挂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整合原有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立7个管理分局,明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行扁平化管理。三是建立社区协调管理机制。省级层面成立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社区协调省级委员会,由7个管理分局牵头成立9个区域性社区协调委员会,共同协调解决资源保护和社区发展相关问题。四是创新国家公园执法派驻双重管理体制。省委编办印发《关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区域内市县综合执法机构职能调整的通知》,明确由森林公安继续承担国家公园区域内的涉林执法工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林业局双重管理。设立国家公园执法大队,派驻到国家公园各分局。五是建立健全国家公园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颁布《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森林和野生动物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工作的意见》。

  (二)打好生态保护组合拳,持续增强热带雨林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一是持续抓好规划编制和重点工作落实。积极跟踪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批复,编制国家公园保护、交通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印发实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重要指示精神实施方案》等,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保障了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确定管理边界。率先在5个国家公园中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登簿,界定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启动实施国家公园勘界立标工作,进一步划清管护边界。印发《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市县地方政府权责划分。三是稳妥处理矛盾冲突。创新运用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置换模式,已基本完成核心保护区470户生态移民搬迁;小水电站整治工作进展顺利,需退出的9座小水电站已全部完成退出,需整改的22座小水电站中12座已完成整改;制定了人工林年度处置方案,将空间让给雨林的诺言正在逐步兑现。四是持续加强海南长臂猿等重点物种保护。开展国家公园小爪水獭资源现状专项调查与保护对策研究;组建海南长臂猿专业监测队伍,编制《海南长臂猿种群保护与恢复行动计划》,稳步推进海南长臂猿栖息地及周边热带雨林生态修复项目等。五是着力构建智慧化生态管护新模式。建设省级智慧管理中心、智慧雨林大数据中心平台,在霸王岭、吊罗山等片区开展“电子围栏”建设试点,启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体系项目。六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海南长臂猿种群数量恢复至6群37只。2019年以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至少发现新物种54种(其中真菌35种、植物16种、动物3种)。

  (三)多措并举,着力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模式。一是探索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GEP核算工作。先后发布2019年度、2020年度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GEP核算成果,是率先开展GEP核算的国家公园。二是探索建立“两山”理论实践基地。依托国家公园优质自然资源和特色黎族文化优势,在毛纳村、王下乡,做足黎族文化、热带雨林、茶旅融合三篇文章,2022年,毛纳村旅游收入达597.59万元;王下乡人均收入突破2万元;形成“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三是推进“园内园外”“山上山下”协同发展。加强与市县政府的沟通联络,共同谋划推动国家公园入口社区规划建设;编制《海南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纲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培育康养产业新热点;引进专业团队,探索在吊罗山、霸王岭、五指山、尖峰岭等分局设计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然教育项目,为开展特许经营积累经验;印发《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原生态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专项规划》,指导、引领国家公园及周边生态产品开发。

  (四)加强科普宣教,广泛传播中国特色国家公园理念。一是持续宣传推介,传播国家公园理念。征集、审定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标志性内涵。在车站、重要路口播放国家公园宣传广告和宣传片、设置国家公园指示牌等,加大国家公园宣传力度。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海南长臂猿保护研究等社会关心的最新进展情况,依托国家公园周边学校成立10个自然教育学校,组织开展中小学生走进热带雨林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二是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展示“中国智慧·海南方案”。成功举办“2022热带雨林保护国际研讨会”;支持并参与建立“全球长臂猿保护网络”工作,签署《全球长臂猿保护网络章程》(GGN  Charter);全球发布GGN  Logo,成立首届秘书处落地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第七届自然保护大会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上分别向全球发布海南长臂猿保护案例,展示“中国智慧·海南方案·霸王岭模式”。三是开展“雨林与您”体验活动,培育国家公园文化。成功举办2022年博鳌亚洲论坛雨林文化展,开启持续5年的“雨林与您”体验活动,首届“雨林与您”体验活动媒体传播总量突破4亿人次,系统展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

  (五)加强科技支撑保障,助力国家公园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创新设立国际智库合作平台。组建面向全球开放的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建立起汇集国内外300余名多领域、多学科高端人才的全球智库,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建立保护研究长效机制。协调国家林草局设立海南长臂猿保护研究中心,成功申报海南国家公园保护与发展重点实验室,组建海南长臂猿保护国家长期科研基地和专职监测队伍,初步建立起一套国家公园保护研究的长效机制。三是形成一批研究成果。2022年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共有11份智库专报获得国家林草局和省领导批示;编写完成并公开发布《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优先保护物种名录》,编辑出版优先保护物种名录图鉴,开展启动海南长臂猿疾病预防、海南长臂猿营养生态及近缘种比较等研究项目。

  【天然林、公益林管护】  2022年,全省公益林和天然林得到有效管护。一是完成全省公益林优化工作。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在2021年公益林优化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进行补充完善并呈报省政府,2022年11月2日优化成果获省政府批准。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已正式报送国家林草局。二是完成全省农垦公益林移交工作。为解决农垦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公益林管护责权利相统一,组织开展农垦所属公益林移交工作。2022年3月,相关市县均已完成公益林和管护人员的移交,共移交公益林186.57万亩,管护人员635人,移交人员均已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三是开展2021年度公益林管护检查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省级复查工作。聘请第三方单位深入47个公益林和天保管护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并通过林长办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10月21-27日,国家林草局委托中南院对我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开展国家核查。四是开展相关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为实现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公益林管理并轨后统一、规范的管理,开展了公益林管护相关办法的修订,目前《海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海南省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及《海南省公益林管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已完成两次征求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五是持续开展项目要素保障工作。2022年已完成14宗项目占用公益林审核审批工作,涉及三亚、万宁、海口、文昌、东方、儋州、保亭等7个市县,面积79.3公顷,有力保障了我省重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六是开展海防林卫星遥感监测。2022年共下发涉及12个市县疑似图斑4批134个。

  【苗木产业】  2022年根据调查统计,全省共有苗圃629个。全省苗圃育苗面积为2.68万亩,年度苗木产量为7408万株;正式确定并发布第一批17个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共保存种质资源13.09万份;正式确定并发布海南第一批7个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海南分库项目已落地,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国家储备林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提出的“实施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海南黄花梨、土沉香、坡垒等乡土珍稀树种木材储备基地”,2020年,国家下达我省国家储备林基地总任务2万亩,投资1000万元,其中海垦控股(1万亩)、东方市(0.8万亩)和白沙县(0.2万亩)。2022年省林业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第三方检查核查工作,经核查海胶集团和白沙县的任务已完成,抽查检查合格。

  【湿地保护】  扎实推进年度新增红树林湿地工作。2月22日,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度新增红树林湿地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沿海各市县新增红树林湿地年度总任务0.65万亩,并督促市县扎实推进新增红树林湿地工作。根据各相关市县自查上报的数据,经核查,基本完成年度新增红树林0.65万亩任务。成功举办2022年“世界湿地日”线上宣传活动。2022年2月2日是第26个世界湿地日,结合中国传统新春佳节,特别推出湿地五“虎”闹新春湿地日主题宣传视频。视频在微博、微信、哔哩哔哩平台推出,经统计,收看人次超过25万。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1日《湿地保护法》正式生效施行后,向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下发《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的通知》,督促各市县落实好宣传贯彻工作。同时,积极举办专题培训活动,深入学习《湿地保护法》,为在今后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好《湿地保护法》打下基础。大力宣传我省湿地保护工作成效。先后配合《海南日报》、《海南新闻联播》、《三沙卫视》、《光明日报》、人民网海南频道、央广海南总站、《中国绿色时报》等主流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海南湿地保护工作成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自然保护地建设】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贯彻实施意见。省林业局不断完善《海南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解决自然保护地难点堵点问题,初步构建起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力开展自然保护区范围确定和规划编制工作,夯实自然保护区管理基础,其中澄迈花场湾、儋州新英湾等2个自然保护区总规已批复,海南甘什岭、邦溪等4个自然保护区总规已报省政府,三亚珊瑚礁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报国家林草局,万宁大洲岛等4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正在修改完善中。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范围论证和规划编制工作,按程序先后批复了琼中百花岭等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及琼中百花岭、三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大小洞天、天涯海角景区详细规划。同时,完成了文昌铜鼓岭等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撤销论证报告并报省政府,启动文昌东郊椰林等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的修编工作。同时加强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核查遥感监测人类活动点位,全年共完成核实东寨港、三亚珊瑚礁、万宁大洲岛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万宁老爷海国家级海洋公园、海口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25个人类活动问题点位情况。完成“绿盾”人类活动点位整改工作,铜鼓岭国家级保护区、万宁尖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邦溪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已完成相关任务的整改销号工作,黎母山国家级保护区已立案查处。2017年三亚甘什岭省级自然保护区6个人类活动问题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综合执法工作步入正轨,针对执法证件和执法程序问题,积极协调省司法厅出台文件,明确森林公安办理涉林行政案件适用的执法程序和执法身份。与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每月初定期召开会商会,通报每月国家公园执法情况,梳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与省高院、省检查院等召开国家公园司法联动座谈会,明确执法工作职责,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实现执法工作闭环。

  以最新修测海岸线计算,海南省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69.45万公顷,占海南省陆域面积的20.54%。陆域自然保护地中,国家公园面积42.69万公顷,占61.47%,自然保护区面积7.03万  公顷,占10.12%,各类自然公园面积19.74公顷,占28.42%。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可以基本解决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存在的基本农田、城镇、人工商品林、矿业权等矛盾冲突,较好的填补保护空缺,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关系。

  【造林绿化】  2022年全省完成造林10517.5公顷,超额58%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义务植树活动,全年参加义务植树357万人次,折合义务植树729万株,超额21.5%完成全省年度任务。各市县完成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推动各市县和农垦系统完成造林地块落地上图工作。大力推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绿化美化,完成高速公路、高速铁路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裸露林地复绿193.6公顷。

  【森林城市建设】  省级森林城市建设硕果累累。组织实地核查验收,授予昌江县、保亭县和三亚市“海南省森林城市”称号,海南省共5个市县获得“省级森林城市”称号。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国家林草局同意对琼中县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批准备案,向国家林草局提交昌江县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备案申请文件。

  【乡土珍稀树种】 2022年,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乡土珍稀树种种植,完成海南黄花梨、白木香等乡土珍稀树种种植899公顷。

  【花卉产业】  2022年我省引导各类企业开展花卉新品种研发、种子种苗繁育和病虫害防控技术研究,推动企业成为花卉产业技术创新主体,推进育、繁、供一体化经营。积极申报“三亚兰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开展热带兰花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与创新利用等研究工作。文昌市等市县引进文心兰、莫氏兰、三角梅等国内外新品种,并大力开展本地野生资源的引种驯化。海口、三亚市广泛开展线上、线下花卉苗木销售,支持花卉主题公园、花卉苗木基地开展赏花游园活动,指导花卉协会、企业开展“迎春花市”、“元宵换花”等花卉集中展销活动,延伸花卉产业链,辐射带动涉林企业和林农增收。昌江县积极建设花卉休闲农业观光基地,举办迎春花展文化旅游活动节,建立乡村旅游打卡新地标,助力海南花卉产业品牌营销及旅游业发展。五指山、屯昌等市县加快乡镇文明村庄花卉产业发展,建设梦幻香山花卉观光基地,打造五指山昌化江河谷热带雨林花果走廊,着力打造集旅游休闲为一体的花卉农业基地。2022年全省新种花卉面积约1733.33公顷。

  【油茶产业】  为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油茶种植任务的通知》,开展我省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摸底调查。开展对湖南省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和海南油茶良种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召开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油茶座谈会和全省油茶种植暨造林绿化工作调度会,编制全省“十四五”油茶种植方案,成立海南省油茶种植技术指导组,深入基层开展油茶产业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农户油茶种植和管理水平。全年全省推广油茶种植约400公顷公顷。

  【椰子产业】  一是加快椰子种苗培育。2022年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和文昌市林业局签订“文椰3号”矮种椰子苗培育协议,完成椰子苗培育1.5万株。二是推进文昌木兰湾新区省级储备土地椰子种植,编制木兰湾椰子种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文昌市木兰湾椰子种植规划》,建立了5个椰子种植和管理技术示范基地,2022年完成储备地种植椰子33.80公顷。三是加强科技推广和培训,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完成阿联酋赠送首批1500株椰枣苗的缓苗复壮和下地定植。举办椰子科技培训20期,培训农户2000多人次,推介成果20多项,发放资料3000多册。2022年春光椰子王国被评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春光一口鲜气椰子汁获得2022年海南省旅游商品大赛金奖。国家热带棕榈种质资源圃“椰子大观园”获批“全国科普研究基地”,并通过国家4A级景区现场终评。全年全省完成椰子种植约1266.67公顷。

  【木材经营加工】  2022年,海南省木材加工行业完成产值159亿元。原木及薪材206.5万立方米,锯材65.4万立方米,人造板60.4万立方米。

  【林下经济】  2022年,一是完成林下经济“一张图”编制。筛选适合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752.55万亩,图斑2883031个。涉及树种73个,其中,橡胶719.31万亩,占比41.04%;槟榔267.27万亩,占比15.25%;桉树122.68万亩,占比7.00%;芒果103.95万亩,占比5.93%;相思类66.94万亩,占比3.82%;椰子37.09万亩,占比2.12%;木麻黄28.2万亩,占比1.61%;荔枝28.15万亩,占比1.61%;其他378.96万亩,占比21.62%。根据树种推荐匹配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四大类型和林药、林菌、林茶、林苗、林花、林菜、林草、林禽、林畜、林蜂、林下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12种模式。2022年12月9日,已将林下经济“一张图”成果并下发18个市县。二是启动《林下经济林地利用规范(试行)》编制工作。对林下经济使用林地的立地条件如交通、水源、坡度、土壤、郁闭度、海拔、气温、湿度、降雨量等作出规定;对林下经济的设施用地面积标准作出量化规定;对林下经济使用林地的管理与监测作了有关规定。截止2022年底,《林下经济林地利用规范(试行)》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三是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筛选推荐工作。初步筛选推荐10家示范基地(其中3家为国家级示范基地、2家为省级示范基地)和5家备选示范基地,产品涵盖林下种植大叶茶、魔芋、花卉、灵芝、斑兰、益智、石斛、粽叶,林下养殖文昌鸡、蜜蜂。

  【森林经营先行先试】  2022年7月-8月,省大数据管理局对《海南保梅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监测控制系统先行先试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财评及预审,核定为435.13万元,用于监控、管护、基础设施、科学监测与研究等保护区能力建设。保梅岭林场自筹调剂资金8.81万元用于海南保梅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任务金钟藤的防治,并于2022年10月初按《海南省保梅岭林场(海南保梅岭省级自然保护区)2022  年度金钟藤防治作业设计》完成了197 亩的金钟藤防治。

  【生态旅游森林康养】  2022年我局会同省卫健委、资规厅开展全省森林康养产业调研,向省政府上报调研报告。全省共有森林康养单位25家(已建成11个,正在建设14个),总面积62288公顷,从业总人数2962人,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71人。2022年12月27日经省政府同意,我局编制印发《海南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纲要》,同时编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标准》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2022年,海南省各市县用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金字招牌,精心举办博鳌亚洲论坛雨林文化展、热带雨林漂流文化节、“雨林与您”体验活动、绿色骑行、中国自由搏击俱乐部超级联赛等一系列“雨林+”文体活动,打造业态丰富、环境舒适、特色鲜明、生态良好的国际旅游圣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印发《全域森林康养产业规划(2022—2035年)》  《全域森林康养实施行动规划(2022—2035年)》,完成《百花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  《百花岭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批复》。屯昌县开通2022年“画里屯昌”夏季旅游推介暨海口至屯昌一日游专线。海口市依托海南东寨港红树林港自然保护区、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等,大力推进全域旅游。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霸王岭分局借助纯美昌江、山海黎乡,协助昌江县政府举办海南昌江冬登霸王岭生态雨林探秘之旅。五指山分局配合完成中央电视台中国之声直播、海南电视台国家公园纪录片、上海卫视《极限挑战-国家公园宝藏行》、浙江卫视《万里走单骑》等节目拍摄工作,全力配合推进2022年“雨林与您”体验活动。2022年全省生态旅游收入5.3亿元,接待人数774.83万人次。五指山市水满乡和毛纳村分别获评2022年全国乡村旅游重点乡镇和重点村,五指山市获评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乐东永涛花梨谷森林康养基地2022年11月被省旅文厅评为4A级旅游区。

  【林长制落实】  2022年召开省级总林长会议1次、省级副总林长专题会议2次,省林长办举办会议7次;全省各市县召开各类林长会议200次。2022年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共巡林21次,对林长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方面作出15次批示指示,极大地推动了我省林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县级林长共巡林1324次,乡镇级林长共巡林19104次,村级林长共巡林53347次。通过各级林长认真履职,强力推进了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林业改革、监测监管、基层建设等工作,特别是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一是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取得重大突破。2022年省政府召开2次专题会议,强力推进全省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挂牌督办案件查处和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工作。省林长办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按国家林草局“三到位”要求,对全省2018至2020年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中的11198个违法图斑的整改进行现场逐宗验收,合格率94.91%。全省共立行政案件3192宗,罚款3561.2万元;立刑事案件324宗;追责公职人员97人。2022年7月开始,省林长办分两轮组织省林科院对各市县2021年森林督查2603个违法图斑整改成果进行了现场验收,合格率为92.2%;全省共立刑事案件151宗,刑事处理12人,处罚金额6000元;行政案件2018宗,行政处罚1872万元,实际收缴1767万元,行政处理186人。通过持续的打击行动,压实了各级林长和林业、综合执法、森林公安等各有关部门的责任,除极少数案件要完善手续外,2013年至2021年的历史案件已全部清理处置完成,全面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势头。2022年森林督查第一期违法图斑1064个,比2021年减少59.12%。

  二是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有效提升工作合力。2022年省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增加了省检察院、省高院。印发《海南省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海南省省级林长制办公室部门协作制度》,形成了以林长制为基础的多部门督查联动工作机制。为推行“刑事惩治+公益诉讼+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省林业局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工作的意见》,在海口市、三亚市、五指山市、儋州市、昌江县探索建立“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真正使林长制成为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有力抓手。去年以来,省林长办联合森林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共同查处白沙石榴岭毁林举报案件;组织省发改、资规、公安、司法、交通、水务等成员单位,对森林督查整改进行检查,对全省18个市县政府主导建设或引进的重点项目违法占用林地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三是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体系。2022年省林长办制定全省林长制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要求上一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2022年12月19日-30日,省林长办组织22个成员单位共26人,分3个组对全省2022年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报送省委组织部,纳入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发挥了指挥棒的作用。同时根据国家林草局要求,将我省2022年度林长制督查考核情况上报国家林草局林长办。

  四是完善基础工作,落实保障措施。省财政将林长制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林长制工作经费250万元,追加2018至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整改图斑验收工作经费450万元。建立全省市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公示牌,在公共区域共设置2960块公示牌。2022年,省林长办在《中国绿色时报》《海南日报》《南海网》等报刊网站刊发8篇我省林长制新闻。在国家《林长制简报》第19期刊发《海南省澄迈县全面推行“林长+网格员  ”林地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加大林业基层培训,提升基层履职能力,共组织全省林业基层干部职工培训4次,培训人员约686人次。2次组织各市县林长办、森林公安、综合执法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分别在东方市和昌江县召开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昌江、海口、三亚、五指山、文昌、澄迈等市县林长制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此外,省级林长办统一编制《林长工作守则》,印发给各级林长遵照执行。

  五是澄迈县创新“林长+网格员”运行机制在全国推行。澄迈县出台林地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将全县林地划分为若干网络,明确各级林长、网格员工作职责,建立林地管理机制,明确考评奖惩,做好资金保障。澄迈县林长制与林地管理相结合的做法是林地源头治理的重要探索创新,得到了国家林草局《林长制简报》通报并在全国推广。

  六是在全国率先出台国家公园林长制。为切实保护好珍贵的海南热带雨林森林资源,按省级总林长会议布置,省林长办于去年底印发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林长制实施方案》,计划2023年底前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推行林长制。

  七是注重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省林长办在五指山市、昌江县推行聘请公益性社会监督员,在三亚市推行“民间林长”,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周边地区学校推行“小林长”,为自然教育学校学生颁发“小林长”证书1000份,引导、动员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参与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活动,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到青少年当中去,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营造全民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

  【野生动植物保护】  建立海南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部门联合建立海南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开展代号为“2022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全省共出动车辆293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343人次,检查、整治各类场所8645处,发放宣传手册12760份,粘贴海报15700张,悬挂宣传横幅共7080条。查获野生动植物制品8360件,清理拆除、缴获各类猎捕工具470件。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立破坏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5起,侦破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开展秋冬季候鸟迁徙保护工作。为保障冬季候鸟迁徙安全,有效防范和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保持与护鸟志愿者联系,及时将有关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反馈给森林公安机关和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协调多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打击行动。11月18日,配合省林长制办公室向各市县政府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猎候鸟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并同时抄送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和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巡护打击行动,开展鸟类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加大候鸟重要栖息地巡护力度。举办形式多样的2022年海南省“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5月21-22日,在海口万绿园举办了2022年海南省“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共有约2000名公众参与了此次活动。

  【森林防火】  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强化野外用火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完成全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任务,首次摸清全省森林火灾风险底数,编制完成《海南省林火阻隔系统建设规划(2023-2035年)》,举办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培训,共培训1650人次。2022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同比下降86.67%,受害森林面积9.73公顷,同比下降78.67%,森林火灾受害率0.004‰,未造成人员伤亡。全省林业系统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022年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总体平稳,未出现突发性、爆发性灾害,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等外省检疫对象入侵,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国家林草局下达的≤3.08‰指标要求。共防治5642.75公顷(防治作业面积合计7075.95公顷次),其中防治椰心叶甲3968.80公顷(防治作业面积5289.87公顷次)、薇甘菊775.27公顷(防治作业面积775.27公顷次)、椰子织蛾237.47公顷(防治作业面积329.60公顷次)、金钟藤546.15公顷(防治作业面积546.15公顷次)、其他病虫害0.18万亩(防治作业面积0.20万亩次);强化海口三大码头检疫执法,共检查调运植物车辆2045辆,查获无证车辆151辆并按规定处置,复检除害处理994车次,移交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案件2起;组织开展“5·12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活动,全省悬挂横幅350多条,宣传标语海报7500多张,发放各类宣传册10800多册,宣传受众约80000人次,参加网上竞赛答题人数接近2000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先后派员到18个市县和7个国家公园分局检查指导“双随机、一公开”13次,随机抽取30名执法人员和24家市场监管主体(苗木花卉经营单位和涉木企业)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开证情况,以及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检疫开证系统使用情况。

  【林业行政审批】  2022年,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信用承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完成5项国家级和12项省级“证照分离”改革任务,努力构建与“简政放权、强化监管”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系。积极完成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对标“国办清单”,完成28项认领工作,梳理形成最新涉林清单70项,将省级实施的38项许可事项全部纳入不见面审批管理,实现“全天候”、“全流程”、“零跑动”不见面审批服务。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做好委托下放和乡镇赋权工作,累计完成委托下放市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3项,指导市县完成“林木采伐许可”事项赋权至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实施工作。把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真正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主动承接国家林草局委托我省实施的6项行政许可,全部纳入省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完成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11个许可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实现群众网上申报操作界面智能化,在线表单填写便捷化,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持续深化“就近办事”服务改革,努力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秩序最优的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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