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3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各市县、各部门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全面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责任单位 |
各市县党委、政府,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
责任人 |
夏斐、周绪梅、李斐、周亚东 |
联系电话 |
65333158 |
整改目标 |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涉林任务分工,将工作落到实处。 |
整改措施 |
及时研究并印发相关细化方案。 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涉林问题进一步细化,将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个人。 2.开展全省范围内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 成效:1.印发《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涉林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3.已完成保护区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调查工作。 4.已编制《海南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方案》。 |
公示时间: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5日